Re: [請益] 醫師宣言要求「尊重專業」,老師可以嗎?
看板CS_TEACHER (補教老師)作者forself (無所得、故有)時間7年前 (2017/07/30 15:50)推噓10(10推 0噓 8→)留言18則, 10人參與討論串6/6 (看更多)
離開這行好幾年了
在補教業從工讀生到主任待了12年
看到這篇有點小感觸
提出些拙見請各位老師指教
1.特休部分,舊制要滿一年才有,
沒有特休或有特休卻休超過的情況下,是事假。
雇主有不准假的權利,勞工有曠職或離職的選擇。
因個人因素違反工作規則或職務責任,
造成公司或其他第三人損害(此部分指曠職或休假前未交辦、交接),
雇主及利益關係人可求償。
但不可以逕行扣薪,薪資是一種債權,優先級別在沒有其他約定時,為最高。
不可以用優先級別較低的損害賠償預先扣除,除非勞資雙方合意。
雇傭的定型化契約也不能包含放棄薪資債權的優先權益。
(但公司破產時,另行與第三人約定其債權最優先償付部分有爭議,
勞方在官司上勝負皆有,要看法官心證了....)
遲到扣薪部分,要看薪資結構,作為薪資或常態性津貼,是不可以扣的,違法。
但薪資結構一般都會有全勤獎金、績效獎金之類,
這是可以扣的,扣完為止不可多扣,包含三節、年終都是可以扣到完。
但非常態津貼與獎金若名目與扣錢理由不合,也不能扣。
這不是老闆觀點,是勞基法與民法觀點。
工作就是資方花錢購買勞工的時間與專業,
價格如何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雙方合意即可。
請假跟工作有無完成要分開來看,
因為兩者不一定有因果關係。
不需要替資方或主管設想甚麼,就專注在自己是否合法、工作是否有負應有責任。
資方的義務就是依勞動契約及遵守法律規定處理。
2.在走廊上課這點我也挺無言的...
但在哪邊上課與秩序,其實不應該掛勾,
在走廊上課的問題應該是被干擾,造成教學品質下降,而不該是干擾到人。
這也不是老闆觀點,事實上我覺得老闆跟行政這部分做的很糟糕。
但老師您也可以把這兩部分拆開來看,班級管理、班級經營的能力是非常重要的,
相信有教師證的您應該也能同意。
一個優秀的教師可以混年級上課,秩序與進度都控制得很好,學生、家長都滿意。
這類小補習班、小安親班的日常,是可以經由研究與練習獲得的技能。
3.教師證在補教業還是忘了它吧,其實只有迷你班與小班才會特別跟家長提這個。
因為小型班級難請到宣傳上較有著力點的老師(其實是不符成本)。
現實的環境其實是:如果難以作為品牌宣傳,才會著重在證照。
這一點不管是先前補教業,或是這幾年的出版業、軟體業經驗都是如此。
老師您要想的應該是:甚麼時候教師證對您的補教職涯能夠不需要被補習班提起。
如同我現在的軟體業,其實證照真的只有新鮮人或特別證照限定的職缺才會看。
4.教學影片部分,我就著作人格權與著作財產權說明一下。
首先,著作產生時若未約定,著作人格權以著作人或共同著作人全體享有。
但,著作為受雇身分因職務,或領有報酬的委託身分產生時,請見:
著作權法第11條:
1.受雇人於職務上完成之著作,以該受雇人為著作人。但契約約定以雇用人為
著作人者,從其約定。
2.依前項規定,以受雇人為著作人者,其著作財產權歸雇用人享有。但契約約
定其著作財產權歸受雇人享有者,從其約定。
3.前二項所稱受雇人,包括公務員。
也就是說,若錄製時約定(資方要求)資方(無論自然人或法人)為
著作權人(著作人格權)是合法的,事實上在國內外業界是常態。
以此例來看,若未約定,則共同著作人有:
1.企畫者
2.拍攝者
3.內容文案創作者
4.演出者
5.若燈光有控制、音效有後製、影片有後製,那這些也都是共同著作人
6.場地設計者
7....等不及備載
其實您並不是唯一著作權人,而是共享著作人格權的其中之一,
甚至在法律上也不因你是演出者而享有特別大的權利。
著作財產權人就單純多了,受雇者且是因職務而創作時並領有薪資或報酬,
除非另行約定,不然資方享有著作財產權。
5.補習班其實會因資方是授課師或行政體系出身而有風格差異,
但小型補習班或小班、微型班授課為主的情況,基本上行政確實比較重要,
鐵打的班部、流水的教師....
基本上驗證自己價值的方式(補習班是不是有苛對)很簡單,
提加薪,看你覺得自己值多少就提,不能接受就走。
您真正的超額產值(被剝削的剩餘價值),就是您離職後補習班減少的學收。
我當年離開補教業之後,不到兩年補習班就倒了,
走前後一個班學收大概一年差一百多萬,學生平均成績掉十幾分,
走前國二升三4個PR98~99、十幾個PR90以上;
走之後隔年基測最高的松山高中,下一個就板中、百齡。
氣到老闆收起來之前兩年每次開會都拿我出來罵。
但我是行政體系出身的....不是任課師。
以下就真的是資方與主管觀點:
對小型補習班來說,能給任課師的鐘點實在高不起來,
也因此好的任課師不容易留住,
對班部來說,最好的情況是任課師能吸引學生(學生靠誰帶進來?)
任課師跑掉甚至在附近教、在附近開業時,能將損害降到最低,
所以行政體系在招、留、管、輔方面的重要性,遠遠大於任課師。
雖然對前老闆也頗有微詞(他沒有按約定給足招留獎金),
但他說的話很能代表行政出身的補習班對員工的要求與看法:
對導師:就算上面教書的是一條人模人樣的狗,
你也能把班留好、成績進步、家長滿意,這樣你做為XX才有價值。
對行政:導師跟任課師在前方打仗,打仗能不能贏,打得是後勤,
成功的管理與支援,是導師跟任課師成敗關鍵。
外聘的任課師方面,其實我們都不太期待,極好的老師跟爛到有剩的固然極少,
但把自己看得太了不起的老師真的很多,能力越差自視越高,
把導師、行政、工讀生當下人使喚、甚至直接飆罵的,其實不少。
知道導師月薪最高破5萬完全不能接受,在班內趁導師不在說壞話的也有,
其實小型補習班的任課師,牛鬼蛇神一堆,看多了當然會把行政體系看得更重。
以全科班來說,每個星期花四五天經營的行政團隊,
跟每星期2小時的任課師,究竟一個班帶得好且有成長的功勞主要在誰身上?
換行之前,我自己開了家教班也在外跑課,
其實大多老闆很喜歡行政出身的任課師,
任課師的壓力也比行政輕鬆多了,同樣年收百萬左右,
任課師的壓力只在課堂與課後,大多時候只需要面對學生跟老闆,
行政的壓力是全方位的,在跑課之前,我很久沒睡飽過了...。
至於換行之後,那就是另一個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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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19.3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S_TEACHER/M.1501401042.A.8A8.html
※ 編輯: forself (61.219.19.31), 07/30/2017 15: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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