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求助] 我的健保 誰幫我一下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Winterlonely (娃娃國娃娃兵金髮藍眼睛)時間17年前 (2007/07/30 16:17)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2 (看更多)
※ 引述《bei2shin2 (熊熊逛大街)》之銘言:
: 現在整個就是火大當中~~~
: 今天收到健保中斷通知
: 整個就是懷疑 我明明那段期間有在工作
: 所以就打去問之前的公司
: 公司的說明讓我整個很火
: "我們都是滿兩個月才有加健保"
: "大家都有收到那個東西" "公司搬到內湖才有這樣子的"
: "你們已經很好了 我之前是三年後才加"
: "公司的規定就是這樣 我們這一行本來就這樣"
基本上...員工進入公司當日就得加保
這部份公司有問題
可以提出檢舉
可否要求公司補這部份要尋問健保局
這個部份有可能牽扯到你勞保都沒保
(因為三合一保單已經很久了...)
最好是去勞保局問一下
: 我承認我沒做滿兩個月 但是我卻很慶幸
: 因為我問之後才知道 所謂的做滿後才加 是不幫你追朔加保的
: 也就是你做三個月 當中前兩個月的健保你要自付
三個月後就會是公司付嗎
整個很奇怪的說法...
在勞健保裡面我印象中是公司負擔部份 員工負擔部份
怎麼會這樣說 完全一個莫名奇妙...
: 想當然 勞保也沒有
: 再來 我聽到非常想打人的事情
: "公司不管誰都是用15840投保的"((((那時候還是15840))))
這部份要看公司
假使在會計作帳上薪資單寫著是
基本工資+伙食津貼+職務加給+全勤+交通費+...balabala..
這樣寫是沒錯...
也罰不到他們
在勞保健保條例裡面前三條好像就有說了...
懶惰翻書...直接用說的
薪資跟工資上本身在法律裡就是有不同的定義
可以去翻解釋令
白話點就是
工資=工作該得到的金額
薪資=實際領到的金額
而薪資等於工資加上各項加給
這個部份是有法令可循
: 我該自認倒楣嗎?! 唉...
基本上在勞健保要求補款部分應該是可以的
但是你說要求他們要保多少
這個東西是無意義的...
畢竟 台灣的勞健保不是你繳的多就享受的多
是全民統一的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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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ENNYKEN () 看板 HATEradio
※ 引述《Winterlonely (冬季孤寂中的飛翔)》之銘言:
: 你是潘台肯小朋友
: 你說勒
(夾)
現在是女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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