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辭一定要一個月前?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 ~長假結束了~)時間16年前 (2009/03/20 00:5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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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前幾天去應徵 剛好有錄取 公司有給我看過基本的勞基法 其中也包括了我錄取那家公司的基本法則 有一項就是要提出離職的時間 基本上是要看你的職位 如果越上層 就需要越早提出 例如 你可能是一個部門的主管 就需要一個月前就提出 你也可能是一個基層員工 那要一個星期前提出 我覺得最保障的方式 還是問一下同事或人事吧 離職也要漂亮一點 不要落人話柄 下個工作也許會有關係 祝原po加油啦 ※ 引述《sexts (台北找網友)》之銘言: : 建議你先去了解貴司的公司規章! : 大部分的公司!未滿一年的員工! : 通常只需要一周或兩周! : 希望對你有幫助! : ※ 引述《mimosasky (浪者天涯)》之銘言: : : 我的這一份工作已經半年了 : : 生活上的不安定 : : 又遇到小人讓我萌生了退意 : : 恰巧朋友希望我能到她們公司上班 : : 但是緊急徵人得在這個月到職 : : 而這個朋友的公司跟我們公司又有關聯 : : 若要到她們公司面試 : : 面試的人是我們公司的客戶 : : 我想去 : : 但是時間點上尷尬 : : 現在的立場也尷尬 : : 不動聲色先去面試終究是被發現 : : 時間上似乎也不能夠在未滿一個月離職 : : 好為難喔~ : : 誰能提供我意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6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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