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離職時公司要求要賠償違約金及制服費?!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鶴)時間16年前 (2010/03/08 02:1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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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這合約 一定是不成立的(我所知道的) 一年工作契約 必須有很明確的受訓(出國受訓 或者外地受訓) 這樣的話才可以成立 一年內離職必須賠償多少薪資 制服費如果一開始是免費給予的 工作一年內離職要賠償 這也算合理 基本上 你們公司我覺得不算正派 因為是欺負人家不懂法條以及怕事吧 ※ 引述《ChanelAn (薰)》之銘言: : 小妹公司最近有位新人要離職 : 因為進公司前都被要求要簽一紙合約 : 內容是工作未滿一年要離職的話,必須賠償公司一個月的薪資 : 而面試時也被告知工作未滿一年要賠制服費給公司 : 結果這新人因為要出國拿公民證 : 所以工作半年後決定離職 : 公司非但沒發給他最後一個月的薪水 : 還要再跟他加收違約金及制服費 : 因為主管說我們進公司前都有簽合約的關係 : 公司還說如果不付就要寄存證信函給他 : 搞到最後這新人還要倒賠給公司一萬多元 : 如果不付的話,離職證明書就拿不到手 : 他不得已,只好乖乖付了 : 不然萬一以後回國都別想再找其他工作了 : 想請問公司這樣做算是合法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8.77.190

03/08 14:17, , 1F
最近看到一個工作要賠兩個薪資 另註明當事人不得異議
03/08 14:17, 1F

03/08 14:18, , 2F
sorry 「兩個月」 本來想簽看到這行又退縮:(
03/08 14:18, 2F

03/08 14:20, , 3F
可請教如何證明「不成立」保護自己?「外地受訓」如何定義?
03/08 14:20, 3F

03/08 15:21, , 4F
這表示妳已經看清楚規定了,那就不要簽,再找別的吧.
03/08 15:21, 4F

03/08 15:22, , 5F
等最後時間未到要離職被追著賠錢才要來番,太麻煩了.
03/08 15:22, 5F

03/08 18:11, , 6F
報頭:我穿完還給你,就不用付錢了啊
03/08 18:11, 6F
文章代碼(AID): #1Ba-qCsO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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