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場] 工作的區分應該早點談好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洛凝喵)時間15年前 (2010/07/11 12:30), 編輯推噓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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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來是公司的約聘人員,前不久才轉為正式人員,但是單位和原本不同。 我之前的工作要找人接手不易,所以老闆們協議我先兼一陣子。 所以接手的人來之前,我已經是一人兼兩人工作了。 ( 依他們的要求+薪水,真的不太好找。當初我進公司時的事根本沒這麼多, 都是後來主管們一樣一樣加,加到現在......) 新的職務是秘書,但工作沒講清楚的狀況,造成有人還是習慣把我當小妹。 其實同事如果在忙,幫一下是OK,但我感覺比較像因為他們不想做,所以推給我。 例一: 另一個部門的小妹A,替我們家代處理下午茶的事。本來依公司的慣例, 如果沒有小妹的話,就部門自己協議,到底處理的人是誰。 我們家因為沒有小妹,加上A的主管剛好是跨部門主管,所以主管就叫他幫我們家處理。 我上任之後,小妹就希望我可以處理下午茶的事,而且直接發信給所有同事, 說之後就交給我了。 我當下其實是囧的。如果我們家協議出來是我要處理,我沒第二句話講。 但是怎麼會是他覺得反正我以前也弄過當理由,然後就直接發信了? 雖然跟A有點私交,但我覺得深深的不被尊重。 例二: 我們家的公文系統,我老闆希望我當統一的窗口,拿到件登錄系統之後, 再交由各部的人讓他們自己去處理到底是誰要回覆。 結果某一同事,把整個窗口的事擴大到,幫他們copy所有公文,找出到底該會辦 哪些人,然後幫他們跑完所有流程。 身為經辦,自己copy公文、自己跑公文才是正確的吧? 至少我轉正式員工前的部門都這樣。 不是說身為秘書就多嬌貴,一點小事都不能做。 而是幫忙跟『負責做』是兩碼子事。 秘書的職務與工作內容,無一不是繞著自己老闆跑的。 做事的優先順序也是以老闆為優先。 但是這些同事推給我的事都不是五分鐘、十分鐘可以解決的小事。 往往一次就要耗掉半個小時或以上。 再這樣下去,我真的覺得要跟我老闆談一下Orz 不是新人就可以這樣被壓榨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19.178

07/11 22:57, , 1F
有沒被ㄠ晚下班還不給加班費?
07/11 22:57, 1F

07/11 22:58, , 2F
若沒有就不算ㄠ嚕,反正上班幹什麼都好。
07/11 22:58, 2F

07/11 22:58, , 3F
下班幹什麼都不好。
07/11 22:58, 3F

07/16 18:04, , 4F
我也是!!!之前當秘書,工作內容其實就是跟小妹沒兩樣...
07/16 18:04, 4F

07/16 18:04, , 5F
一開始幫忙做某些事,到後來都變成是負責做那些事...
07/16 18:04, 5F
文章代碼(AID): #1CEKZnr3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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