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有感] 我好想當OL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purplvampire (阿修雷)時間14年前 (2011/08/23 15:52)推噓6(6推 0噓 15→)留言21則, 4人參與討論串3/4 (看更多)
我剛出社會時在公司內號稱"出槌大王"
我的單位是MIS,負責管理公司內部網路與資訊設備,
除此之外還要面對隨時從上面下來的案子,
處理時間有限,每天大大小小數十件案子出來,
處理時間有長有短,重要性忽大忽小,
公司300人,數十個單位,占地2000坪,
MIS編制三個人,輪班制。
面對處理事情的經驗不足、技術能力不到家,
加上不夠細心,我算是公司裡面黑到極點的問題人物,
兩年後代理主管主動幫我拿離職單,要職退我
四年後直屬經理在總公司經理面前拍拍我的肩膀對他說
"這個MIS很優秀"
五年後老闆在辦公室同仁面前說
"這間公司有你在,我放心"
這個經歷背後的過程很慘痛,而最後我也因為某些緣故離開了,
但也許我可以跟你分享一些心得幫助你
※ 引述《o161820 (火雞)》之銘言:
: 目前還不算完全出了社會
: 只是邊上課邊打工的學生而已
: 想問問看我該如何克服自己的問題
: 國中畢業我就做過速食店工作-這時候就發現有記憶力差粗心的問題
: 後來也做過發傳單 打電訪的工作
: 前年還做過一個月的飲料店-這時候發現我飲料配方記不起來、無法快速熟練打單機
: 最重要的是領班常常叮嚀我的笑容不夠
: 最後還被一個客人打電話說我臉很臭
: (這真的很冤枉 我很盡力的微笑、和親切的服務客人
: 但後來發現我太過認真反而會讓臉很僵硬)
進公司後最忌諱的,我覺得不是出錯被糾正,
而是太在意,你想想你出去買東西,
幾個服務生是對你笑臉的?
還不都是那副死樣子?
重點一:
你該做的不是在這邊大喊冤枉,因為那是別人的感覺,
你覺得你跟她解釋他就會改變對你的看法嗎?
別傻了,你該做的是笑笑地回應他"是,謝謝你",
然後
"繼續去完成你的工作"。
: 更誇張的是我無法記住哪些飲料是哪位客人點的!
: 並不是所有店都有號碼牌的
誰可以馬上就記住誰點什麼東西?
不記得的時候就大喊商品名稱,
就解決了,沒人回就先放一邊。
重點二:遇到問題該做的是"解決問題",
黑貓白貓,會抓老鼠的就是好貓,
你該做的是讓自己成為會抓老鼠的花貓,
而不是哭著問"為什麼我不夠白~~?"
解決問題的方法百百種,誰規定一定要用背的?
: 難道以後都只能找有號碼牌的店應徵了嗎
: 最近這一份工作 我真的很喜歡
: 但是後來也因為我記性的問題被辭職了
重點三:請培養每天寫工作紀錄的習慣,
隨時把問題記錄下來。
有些很無聊的自以為很有能力的人,
嘴巴愛酸"連這也記不住?請你幹嘛?"
當他耳邊風OK?
公司請你是來"做事"的,不是"記事"的,
把事情做好最重要,如何把事情做好,
就看你如何將大大小小的事情
"牢牢記住"
: 我想還有一方面是因為溝通的問題
: 我是八年級生 和裡面工作的姐姐們(40 up)難以溝通 T T
: 我的想法其實和他們的想法是一致的 只是不是用她們的話來表達他們就完全誤解我
: 到最後她們全都覺得我是個講不聽 又記性差的詭異人物
: 我真的很喜歡那份工作 也覺得是我做過最適合我的工作
: 真的不想再發生這種事了 有沒有人可以救救我 :(
: 筆記我回家也都有看 但就是會在一些小細節上出錯
: 但我真的很認真很努力要把事情做好
: 正職的人一直覺得我心不在焉 但我上班的時候真的是繃到最緊
: 根本不可能像她說的一樣 想我男朋友
: 到最後講話越來越難聽真的是很....
上面講的重點都脫離不了一個最基本的工作態度,
也可以說是工作原則,那就是
"把手邊工作做好,其他當放屁!!"
干,我每天處理的事情一堆,最好還有時間理你那些屁話,
要是去在意300個同仁輪番轟炸,我不就瘋了?
放輕鬆工作吧,Take Easy~Y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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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7.74.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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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一旦被主動放棄而失去某些東西,
很容易變得卑微。
這也是為什麼受到失戀打擊的人,很容易做出輕薄自己的事,
甚至甘願被負心人糟蹋也要賴在他身邊一樣,
理由只有一個:
不甘心
你想知道的話跟你分享吧,那時候我真的很緊張,
因為上班時已經有同仁放出風聲了,所以上班的時候真的很挫,
對方在跟我"懇談"時,其實並沒有直接要我離開,
所以我告訴他我願意盡一切的努力改善所有的缺失,
而他也接受了,會接受的原因很多,我就不詳述了,
不過多半是因為工作背景的關係沒辦法任意讓員工離開,
這是他權衡得失後做的決定。
此後為了避免任何可能怪罪到我頭上的失誤,
我變成全公司最晚下班,也是全公司最早上班的人,
比早班的同仁還要早,直到確認沒有任何狀況再偷偷離開,
避免讓早班同仁發現。
有時候一回到家倒頭睡覺睡到一半,突然想起什麼東西沒用好,
又三更半夜衝回去公司把事情處理好,持續半年以上的時間,
就為了那三個字"不甘心"。
(題外話,被炒的時候我同時受到失戀的打擊,
女生捧著別人送的很大把的玫瑰花帶到公司來炫耀,
幾乎讓我崩潰了,不過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
此後公司的人從出包大王改了另一個專有名詞給我,
叫做"想太多",哈
後來我的失誤發生,都是我衡量過利害得失之後我覺得最好的決定,
那個一直要踢我走的職代也因為我跟直屬經理關係不錯的關係,
再也不能動我一絲一毫,我才安穩地做到單位最頂尖的位子,
為了這個改變,我考勤表上平均工時278小時/月
(不包含休假偷跑過來的部分),
直到我離職...
你確定要這麼辛苦嗎?
把手邊工作做好,被踢走就笑笑說再見,是現在的我最可能會選擇的路。
※ 編輯: purplvampire 來自: 219.87.74.168 (08/24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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