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這樣做有問題嗎?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認事用法)時間14年前 (2011/10/14 01: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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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律面來說 這叫偽造文書 沒事的時候天下太平 有事的時候 公司會推給修改的人扛責任 真心建議三思 你可以利用 google 多查相關案例 還有商業會計法.刑法的問題 試問 大間會計師事務所敢這樣對旗下會計師這樣要求嗎? 真為你擔心 ※ 引述《wada179 ()》之銘言: : 想請教版上大大 : 小女子在某家公司擔任會計助理 : 我們某家廠商老闆有A、B、C三家公司 : 我們下單訂購都是跟A公司訂購 : 所以訂購單與收料單名字都是A公司 : 但他們發票上的發票章是A、B、C三家公司都有開 : 而我們支票也是看他們發票開誰的名字就開誰的 : 現在會計師要我們把訂購單、收料單做修改 : 要我們把這些資料的名字各改成B、C公司名字 : 就是看發票開誰的名字就改成誰的 : 請問這樣做會有什麼問題嗎? : 這樣算作假帳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19.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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