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職場] 安親班提離職的問題...

看板CareerLady (職場女性)作者 (鏡子)時間13年前 (2012/12/07 19:42),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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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情提要 1. 我沒有簽聘任書也無口頭約定我要做到明年七月 2. 我繼續工作期間已經一年二個月了 我的預告離職日為102年1月31日 今天另一位主任找我談,他說因為我的班人數不足十人 實際上從8月讓我接班開始到現在都是虧損的 那時候老闆說要開我這班的時候他有重重的質疑,但老闆說要培訓我、相信我是人才 所以還是開了這個只有5個人的班給我 他說其實沒有簽約對他來說反正有保障的是他不是我 因為這個班的虧損只要攤開來看,他隨時可以終止契約 這個勞基法有說我知道,但他要付我資遣費對不對? 他說他也可以說因為虧損去勞工局申請我留職停薪、或是轉我的職務為工讀 但是他都沒有這樣做是因為他考量到我一個人住外面 如果要我走人對我來說是經濟壓力,但我自己都沒有想到過 然後他說,由於這個緣故並不是我要1/31離職就可以,不懂我堅持的點在哪裡 所以他又說,原則上是讓我到1/18,不然他可以讓我轉工讀或留職停薪 我問他那我的工資應該算到何時? 他說就是最後一天1/18 我直接反問他,但勞基法說因為我有預告了如果他要我早走 我是可以要求工資給到我的預告日期 (第十六條後面有說) 但他又說他真的可以直接做到讓我轉成工讀,一月就是時間到了輔導小孩 時間到了就打卡下班這樣 於是乎我暫且無回應什麼 再來,關於特休 他說周周休(周休六日)是我們的福利,所以滿一年只給一天 他說因為勞基法規定每周工時44小時,但是我們工時比較短 (38小時) 所以其他是我們的休息時間(休假之類的),問我是要要求幾日 我說勞基法給的七天呀! 他就說他可以給我,但我之前的休假他要要求賠償(就是星期六吧我猜) 就說,因為我即將要出國了 如果還要調解上法院什麼的絕對很麻煩 要我自己想一下還有什麼問題,是否場面真要弄這麼僵 畢竟現在講這些就真的很現實了 他說特休的問題他會去翻相關法規 特休到底是勞基法規定一年就要給七天 或者是依每年總休假日數及工時去計算, 只要休假天數夠多、工時較少未達標準,就不必給到七天特休 若是這樣我要要求七天特休,那就是賠償之前的休假日 但若真是這樣我會回他就一天就好但我還是有疑問!! 畢竟我真的有點被惱怒到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240.205.169

12/08 10:48, , 1F
從沒聽過週休二日算福利的……老闆擺明看你快出國在跟你凹
12/08 10:48, 1F

12/08 10:48, , 2F
態度硬一點直接向勞委會投訴吧
12/08 10:48, 2F

12/08 11:48, , 3F
我打算要去勞工局散步了...
12/08 11:48, 3F

12/09 20:40, , 4F
我月休一次週休 老闆覺得這是恩惠 要知足,也沒特休這東西
12/09 20:40, 4F
文章代碼(AID): #1GmTOKPU (CareerLa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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