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職場] 提離職的時間點
共 6 篇文章
內容預覽:
謝謝版友的建議 我身邊的朋友也都建議我過年後再提. 但其實我還蠻擔心我的上一階主管 到時候找不到人會很慘的. 因為我們這個單位蠻特別的. 目前只有我和我主管兩個人 理論上還要再徵兩個跟我一樣的工程師. 但一直徵不到合適的人. 所以工作重擔都在我和主管身上 主管又要一在徵人又上承接在上一層主管的壓力.
(還有41個字)
內容預覽:
過年後提離職.....年前提or年後提才不會影響到年終獎金呢?. 細節如下...... 對於用心栽培的主管提出離職的要求 我真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但對目前的工作愈來愈無力 也和我的志趣不合. 工作後半年發現志趣不合的. 但想說第一份工作嘛 撐一下 不要被當作草莓族了. 同期的一個同事作八個月後離職
(還有143個字)
內容預覽:
現在應該有不少人想離職. 藉這篇提供我找的資料給大家參考. 如果當初公司沒有簽約或是提供所謂的員工手冊. 那基本上都是按照勞基法走. 照勞基法第15條規定 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16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1.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 於10日前預告之. 2.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 於2
(還有146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