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我公司的離職規定好像跟勞基法有衝突

看板CareerPlan (生涯規劃)作者 (稀飯)時間8年前 (2018/02/12 15:02), 編輯推噓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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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這家公司待超過1年,不到2年, 當初跟公司簽的契約上寫著離職需提前30天預告, 不過我看勞基法規定,我這年資應該只要提前20天預告 就好了。請問這樣如果我最近有要換工作離開的話, 是不是不用管公司的那30天規定?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130.19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reerPlan/M.1518418927.A.CFB.html

02/12 15:24, 8年前 , 1F
照勞基法走就好
02/12 15:24, 1F

02/12 15:25, 8年前 , 2F
不然公司能怎樣?告你?哈
02/12 15:25, 2F

02/13 02:06, 8年前 , 3F
去勞工局問一下
02/13 02:06, 3F

,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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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QWJllpx (CareerP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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