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有沒有人做過台師九十二年的考題,
看板ChineseTeach (華語教學)作者Chiwaku (永遠等待彼蜀日)時間16年前 (2008/12/27 22:45)推噓5(5推 0噓 6→)留言11則, 5人參與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Sophiyaya (生如夏花 死如秋葉)》之銘言:
: ※ 引述《huanhuan23 (西瑟羅的猴子)》之銘言:
: : 請問各位版友: 有沒有寫過台師大的九二年考題,我在簡答題那關想到頭都要爆掉了
: : 如果有好心人士曾經做過,請告訴我一下簡答題第一題切入的點是什麼? 或是有寫的
: : 人我們可以討論一下,謝謝!
: 我幫原po補充一下好了(我們兩個是讀書會夥伴:P)
: ---------------------------------------------------------------------------
: 題目:請由構詞與句法的角度,說明由以下例子中所得出的結論,並解釋為何有此合法度
: 的差異。
: (1)我們向紐約遷居 (5)他在哈佛執教
: (2)我們向紐約遷了居 (6)他執教哈佛
: (3)我們遷居紐約 (7)他在哈佛執了一年教
: (4)*我們遷了居紐約 (8)*他執了一年教哈佛
: --------------------------------------------------※ 引述《Sophiyaya (生如夏花 死如秋葉)》之銘言:
: ※ 引述《huanhuan23 (西瑟羅的猴子)》之銘言:
: : 請問各位版友: 有沒有寫過台師大的九二年考題,我在簡答題那關想到頭都要爆掉了
: : 如果有好心人士曾經做過,請告訴我一下簡答題第一題切入的點是什麼? 或是有寫的
: : 人我們可以討論一下,謝謝!
: 我幫原po補充一下好了(我們兩個是讀書會夥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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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題目:請由構詞與句法的角度,說明由以下例子中所得出的結論,並解釋為何有此合法度
: 的差異。
: (1)我們向紐約遷居 (5)他在哈佛執教
: (2)我們向紐約遷了居 (6)他執教哈佛
: (3)我們遷居紐約 (7)他在哈佛執了一年教
: (4)*我們遷了居紐約 (8)*他執了一年教哈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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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不敢說我知道正確答案為何,只是發表一下自己的想法
先談構詞的角度
構詞上「遷居」與「執教」屬於離合詞,其特徵為兩個語素可以分離,但其中至少一個
成分不得單用(例/甲:?他遷了什麼?乙:?居啊。)
其中前一成分是動詞性的(遷、執),後一成分是名詞性的(居、教)。
依據陳(2007)的分析,「了」有兩個,「了1」表示動作的完成,「了2」表示狀態的
改變。在句法的特徵上,「了1」既然表達動作的完成,因此接續在動詞後方,而「了2」
可以接續整個句子,無論前面是什麼成分。
你還買了菜啊? → 了1(前面是動詞性的買)
你還買菜了啊? → 了2(前面乍看是名詞性的菜,事實上範疇涵括到子句命題「你買
菜」)
就功能語法的角度,「了1」還可當成高峰標記(peak marker),表示一句話中信息量最
濃厚的部分。
功能語法認為,在沒有特殊標記的情形下,一句話的信息焦點出現在句末,即所謂的「
常規焦點」(如「屢戰屢敗」強調連敗的事實,而「屢敗屢戰」強調不屈的精神)。
所謂焦點(focus)就是一句話中信息最新、信息量最大的部分。
所以,同樣是「紐約」,「他們遷居紐約」與「他們向紐約遷居」的意思是不同的,
前一句的重點是「遷到哪裡」,而後一句的重點是「他們做了什麼」。
接著觀察「*我們遷了居紐約」這個句子,從「了」接的是動詞而非整句可知,這個
「了」是「了1」,有信息高峰的功能。而另一方面,在句末的成分「紐約」也具有常
規焦點的成分,造成一個句子就有兩個信息焦點,形成失焦。就功能語法而言,一個
句子只能有一個焦點,否則聽者會不知道重點為何(例如,不知道說話者想告訴他的究
竟是「他們是否已經完成該動作」還是「他們的目的地在哪裡」)。
而「*他執了一年教哈佛」也可以用一樣的方式來理解。
: 我原本想從離合詞的角度來解釋,離合詞特性如下:
: 一.合則成詞---例(1)(3)(5)(6)
: 二.離則成短語---例(2)(7)"遷了居""執了一年教"。
: 然原PO提出問題:語料太少,不確定它們是否真能歸類為離合詞
: 另,討論過程中,原PO提到雙補語制約原則,此原則似乎可以解釋(4)(8)為何為病句。
: 以上是我們兩個的想法,思考不甚周到,還望大家能給予一些意見,
: 謝謝大家~~
: 註:雙補語制約---中文禁止賓語和外補語同時出現在動詞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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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原本想從離合詞的角度來解釋,離合詞特性如下:
: 一.合則成詞---例(1)(3)(5)(6)
: 二.離則成短語---例(2)(7)"遷了居""執了一年教"。
: 然原PO提出問題:語料太少,不確定它們是否真能歸類為離合詞
: 另,討論過程中,原PO提到雙補語制約原則,此原則似乎可以解釋(4)(8)為何為病句。
: 以上是我們兩個的想法,思考不甚周到,還望大家能給予一些意見,
: 謝謝大家~~
: 註:雙補語制約---中文禁止賓語和外補語同時出現在動詞後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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