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美樂家的幾點疑問(解答篇)
看了版上幾篇對於美樂家的疑問,小弟試著提出自己的見解,
雖然說是解答篇,但當然這還是相當主觀的。
也歡迎各位先進不吝指教。
問題:美樂家的35點/月,會造成囤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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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的傳銷公司,制度的設計上往往有所謂"責任額",
或十萬,或36萬...不等。
經營者為了要通過每個月的考核,不得不吃下這些貨,
然後再轉售給其他消費者,這是一種方式;
另一種方式是,
跟其他比自己低階的經營者一起share掉這個責任額。
因為同階之後,營業額就脫離了。
(這個部份不做詳述,請自行參考各家制度)
時日變遷,責任額制度的傳銷公司,
發現這種制度會有炒作的問題,而且會引導經營者惡性囤貨,
於是有了所謂月消費制的出現。
所謂月消費制的額度,端看公司的產品與獎金制度,
有的公司是一個月1500~2000,
有的是4000~10000,也有的很低只要一千左右。
這種月消費制的公司,強調一個經營者每個月只要買足自己的月消費額度,
就已具備領取佣金的資格。
那麼,因為設計的額度通常不高,一般人都可以負擔,
所以比較不會造成囤貨的問題。
當然,還是有人會用人頭的方式,買好幾口,
目的是為了進階,這是無法避免的事。
畢竟,不管制度再好,還是有人會想走旁門左道,
這並不是月消費制度設計者當初的用意。
這跟 責任額制 的用意不同,
責任額制,其實就非常符合"傳銷"這兩個字的意涵
:經營者找經營者----> 傳,
然後一起把東西賣出去---->銷。
所以傳統的傳銷公司,絕對避免不了會有大量的銷售行為。
那,改成月消費制後,是不是就不用銷售了呢?
因為看起來,既然額度是一般人可以承擔的,
經營者也買自己要用的,消費者也買自己要用的,
這樣不就皆大歡喜?
經營者只需要找消費者來跟公司買東西就好了---->傳
不需要先跟公司買進責任額,再轉賣給消費者---->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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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多月消費制的公司,發現並不是這麼一回事!
因為,雖然消費者不用每個月負擔高額的責任額,
但消費者卻沒那麼容易掌控!
消費者,不是你叫他每個月回來買,他就願意乖乖回來買!
如果生意這麼好做,
百貨公司就不用常常辦活動,
例如:週年慶、清倉、換季、送贈品...等等一大堆的促銷活動了。
因為人的本性是喜新厭舊的,是懶惰的,是容易失憶的,
要求一個消費者每個月回來同一家公司購買,基本上不符合人性!
那,經營者當然沒這個問題,
因為他為了要領獎金,他一定會每個月回購。
但,只有他回購,消費者不回購,沒有用啊!
(很多人會說:我們公司的產品多棒多棒,
保健產品多有效多有效,消費者一定會買,而且還會主動介紹別人來買...
我只能說,傳銷如果只靠好產品就做的起來,那應該輪不到我們來做吧!
話說回來,哪一家傳銷的產品不好?)
月消費制的經營者面對消費者不回購的問題,
有兩個解決方式
第一:找大量的經營者
因為經營者一定會回購
第二:自己多買幾口,然後轉賣給消費者
因為既然你們不自動買,我就運用"銷售力"賣給你們
第一個方法,沒有囤貨的問題。但會有找人的問題(這個問題通常更難解決)。
第二個方法,則可能會囤貨,端看個人的銷售能力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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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回到美樂家。
美樂家跟其他月消費制的公司不一樣的地方是:
它不只規定經營者要每個月購買35點~55點的消費額,
連消費者,它也一併規定在內,雖然點數比較少--35點。
只要你買不到35點,你就是基礎會員,而不是優惠會員。
基本上,不會有人笨到用基礎會員的身份向美樂家購物,
因為基礎會員享有的福利太少,
而且買的價錢大約是優惠會員的1.42倍。
基本上,其他月消費制的公司,沒有這樣的規定。
一般的規定都是:只要你是會員,你這個月不買,下個月還是享有會員價。
只有美樂家的會員分為兩種價格。
而且美樂家的要求蠻硬的,一個月不買足35點,下個月就變成基礎會員。
我一開始有提到,月消費制的公司,
經營者每個月要購足額度,是因為這樣才具備領獎金的資格。
而消費者,因為不把這個當成收入的來源,
所以他們當然買也好,不買也罷。
公司制度對他們沒有任何約束力。
由種種跡象看來,美樂家實在一家很不討喜的公司,
他"強迫"(很多人喜歡這樣講)消費者每個月買35點,
一個月買不到,又把你降為基礎會員,
實在是太"硬"了!
在這種情況下,誰要成為美樂家的優惠會員,每個月笨笨的去買35點啊?
我想這是大部分人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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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在此:
美樂家現在全台灣有20萬個優惠會員,
每個月產生將近四億多的營業額,一年將近54億。
200,000(會員人數) * 2250(月消費額)=4.5億
記住:優惠會員就是每個月要買35點以上的會員喔!
美樂家的營業額若為真,
那只有兩種情形
第一:這20萬個優惠會員,一定都是經營者!
所以他們心甘情願每個月來買東西。
第二:這20萬個優惠會員,都是神經病!
因為他們喜歡被強迫每個月回來買東西。
各位可以運用自己的智慧去判斷以上兩種情形的可能性。
當然還有第三個答案:
那就是,有沒有可能,美樂家做了什麼事,讓這20萬個優惠會員,
每個月心甘情願回來買35點的東西?
有人會說:唉!你們美樂家都強迫人家買,不買還自己寄過來勒,
哪有什麼心甘情願?!
我只能說,台灣是自由的國家,有人拿刀押著你去美樂家買東西嗎?
或者說,你是簽了賣身契,所以不得不聽令於美樂家嗎?
如果真的有人強迫你買,建議您直接找消保官或去法院控告比較快。
我的經驗告訴我,會有這種誤解,通常都是介紹人的問題。
而如果因為介紹人的問題,讓你產生被強迫消費的感覺,
建議您,可以直接去超市找櫃台小姐辦理退出,保證沒人會刁難你。
或者直接撥服務電話,也會享有周到的服務。
美樂家在台灣近七年來,年年擁有兩位數的成長,豈是偶然?
在短短十三年,成為台灣第二大的直銷公司,難道靠得是強迫消費?
我在這裡,就不再說明美樂家到底做了什麼,讓消費者願意每個月回購。
畢竟,大部分的人都是抱著答案問問題,
他們不是想瞭解美樂家,
而是想證明美樂家不能做,是爛公司,是強迫人家消費的制度....
還有一個原因是,解釋這個東西頗費篇幅,恕小弟個性疏懶。
若有真想認識美樂家的網友,可來信,彼此再進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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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回到囤貨的問題....
我前面有說過,任何制度都無法遏制囤貨的行為,
因為利之所趨,只要有賺頭,誰不囤?
我只能說,我自己看到的跟我自己經營的過程:
我的消費者,
我服務好,我懂得解決35點的問題,他們自己會去買貨。
我幹嘛要囤貨再轉零售給他們?
我的經營者,更不用講,他們自己一定會買,何勞我操心?!
而且,在美樂家有一種很奇怪的現象,
那就是--消費者往往買的比經營者還多!!(你說他們被強迫的嗎?)
有人討厭美樂家,是因為有35點/月
有人喜歡美樂家,是因為有35點/月
會造成這種差異,就是具不具備解決35點/月的能力而已!
你不會解決,當然就討厭;
你會解決,當然就喜歡,而且越做越快樂,越做越輕鬆,
想想看,你的消費者每個月都自己跟公司訂貨,豈不樂哉?
這才是真正的被動收入,不是嗎?
這才是真正的建立系統,不是嗎?
有人做傳銷,做了一輩子,
都在替公司賣東西,怎麼可能會有被動收入?
哪一天你不賣,就沒收入了,不是嗎?
有人做傳銷,找了一大堆經營者,以為這樣就是建立系統?!
他忽略了,真正的系統的根本,
或者說所有生意的根本,在於消費者能不能產生回購!
消費者不進場,找了一堆經營者進場,
就好比統一開了5000家超商,結果都沒有消費者願意來買東西,是一樣的道理。
到最後統一一定會倒,只是快或慢而已。
而這又何嘗不是大部分傳銷公司的寫照----炒作、賣夢想、紅一陣子、凋零、消失
今天你自己的消費者不回購,結果你找了一堆經營者,
難道你底下的經營者的消費者,又會回購了?
結局就是:你的經營者總有一天會因為留不住消費者而陣亡,那只是時間的問題罷了...
而台灣幾十年來,上千家的傳銷公司,
只有一家敢強調自己的回購率,就是"美樂家"!
當然,講到這裡又會開始戰另一個議題:
"你們美樂家說有95%的回購率,都碼自己在講的..."
這個問題留待以後再述,或者直接來信討論,比較快。
感謝各位看完長篇大論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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