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沒有賺到的利潤,真的不能算是一種損失嗎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炸蠍子)時間18年前 (2007/10/29 17:43),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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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ekun ()》之銘言: 想請問一下會計大師會計利潤應該怎麼計算 我的想法如下 如果說沒有收到假鈔 那麼 會計利潤=銷貨收入-銷貨成本 100 - 95 如果收到假鈔 必須考慮業外損失 會計利潤=銷貨收入-銷貨成本-業外損失 100 - 95 - 100 謝謝指教 : 這個我要解釋一下 不然會讓你的頭腦更複雜 這件事情 會計要這樣做 : 現金 100 : 銷貨收入 100 : 業外損失 100 : 現金 100 : 銷貨成本 95 : 存貨 95 : 不會有人簡化這樣做的 這樣絕對是不合格的做法 : 損失 95 : 存貨 95 : 因為對管理階層來說 銷貨收入和成本是很重要的資訊 : 如果被簡化對決策會有「顯著的影響」 : 今天賣該產品能賺5%的利潤 只要收到超過5%的假鈔 : 會計部門的做法就會改變決策階層的決定 原本是賺5%的案子 卻被當成虧損 : 所謂的會計利潤定義 結果只是虧95的話 那一定有問題 因為你公司實際上是虧100塊 : 你小看了收到假鈔的傷害 你看到的威脅性只有95% 因為還有5%是你的利潤填補的 : 所以收到假鈔這件事 會計利潤絕對是-100 再加上你的銷貨利潤5塊錢 : 如果你對這個風險不甚瞭解 哪天另外一個case讓你的風險觀點扭曲到70% : 例如倒帳率被會計人員或是不懂的統計人員粗心算錯 或是自己看不懂 : 讓你以為風險只有實際的70% 然後寬鬆放款政策 那絕對是一件吃不完兜著走的悲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7.6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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