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外匯存底可以用來彌補財政赤字嗎

看板Economics (經濟學)作者 (vincent)時間18年前 (2007/11/16 21:5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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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ton (歐吉桑留學生)》之銘言: : ※ 引述《iamshuichi (vincent)》之銘言: : : 廠商把外匯賣給央行取得新台幣 : : 所以這些外匯應該不能算是人民財產 : : 應該算是央行財產了 : 那這樣就很好玩了 : 央行要買什麼東西 印印新台幣去買 : 買了之後算央行資產 那負債算誰的? 持有外匯至央行換回新台幣是採取貨幣融通 由於貨幣供給增加 所以貨幣融通的成本是由全民持有的貨幣價值減少來承擔 央行當然不能違法任意發行貨幣 我不太懂你的意思 : 央行的股東是可是全體國民啊 : 別忘了 在中華民國境內 新台幣可是有"無限法償"的地位 : 你要用新台幣跟央行買外匯 央行可是無法拒絕的 當然無法拒絕 不過以資產的角度而言 外匯的所有權還是在央行 畢竟你想買匯還是得付新台幣 : 所以央行只是"代管"這些外匯 : : 央行的外匯在國際市場賣出取得新台幣 : : 等於是外匯資產減少 新台幣資產增加 : : 會計上還是平衡的啊 : 央行賣外匯換美元的分錄: : 流動負債--流通貨幣 : 流動資產--外匯存底 賣外匯換美元? 如果你指的是賣外匯換回新台幣 那麼應該是外匯資產減少後 市面上流通新台幣減少 所以存款負債也減少(謝謝板友指正) 如果為了要調整貨幣供給可以再買公債 不過不須註銷 哪天貨幣供給過多再賣出即可 : 央行拿這些賣外匯的的新台幣買入公債 : 長短期投資--公債 : 流動負債---流通貨幣 : 請問你接下來的註銷公債分錄要怎麼做 : : 這些新台幣並未流通到市場 : : 所以不能列為負債吧 : : 這時財政部取得的還是外匯 仍然不能融通赤字吧 : : 我想重點在於這裡 : : 政府有可能要求央行將部分收入繳庫嗎 : : 這似乎是個法律問題 : 現在不就是這樣嗎? : 你不知道央行是所有政府機關中 上繳盈餘最多的"營利事業"嗎? : : 持有外匯存底等於是貸款給外國投資 : : 所以持有過高的外匯存底其實是浪費吧 : : 我是原po : : 我把我的問題用另一個方式表達一下 : : 有沒有可能政府立法要求央行每年必須繳庫50億美金 : 央行必須上繳盈餘給政府 : 但是必須繳 "新台幣" : 中華民國又不是美國的屬地 : : 而政府向國外進行採購時可用這些美金支付 : 政府要向央行調度外幣資金 : 是採換匯的方式支應 而非直接叫央行出帳 : : 對於財政赤字會有很大的幫助 : 財政赤字又不是來自於政府進口太多外國物資 : 如果老人年金付的是美金 : 你這方法倒可以考慮看看 我認為赤字在哪一處發生並不重要 如果政府在國外支出的部份省下預算 是不是就能夠有更充裕的預算分配給國內呢 : : 對於國內貨幣供給也不會有任何影響 : : 請問可行嗎 : 從頭到尾你都把"新台幣"視作有價證券耶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8.124.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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