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恭喜] 恭喜開板+問題詢問~
※ 引述《smallb ()》之銘言:
: ※ 引述《gh20502 (小影)》之銘言:
: : 有這個版真的是太好了QAQ
: : 恭喜開板成功ˇ
: : --------------------------
: : 我想問一下...我現在在必勝客打工
: : 當初有簽約說試用期三個月
: : 我可以未滿三個月就提離職不做嗎囧"
: 勞基法沒有試用期的規定
: 所以就算簽約簽了啥試用期間不能離職的規定也都是無效的
: 離職只要準用勞基法16條的規定
: 超過三個月的話才要預告雇主
: 未滿三個月你就跟雇主說不幹了就好了
雖然勞基法已經刪除試用期的規定,但若是勞僱雙方有約定的話,還是有效的喲
請看一下以下的函示: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86)台勞資二 字第 035588 號
至該法施行細則修正後,有關「試用期間」之規定已刪除,勞資雙方依工作特性,
在不違背契約誠信原則下,自由約定合理之試用期,尚非法所不容,惟於該試用
期內或屆期時,雇主欲終止勞動契約,仍應依勞動基準法第十一、十二、十六及
十七條等相關規定辦理。
所以說,若是您決定不做了,因為任職未滿3個月,沒有預告期的適用,不過還是建議
您,若真的確定要走,也要提早告知僱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63.29.35.146
推
12/04 01:54, , 1F
12/04 01:54, 1F
→
12/04 01:54, , 2F
12/04 01:54, 2F
→
12/04 01:55, , 3F
12/04 01:55, 3F
推
12/04 02:14, , 4F
12/04 02:14, 4F
推
12/04 10:04, , 5F
12/04 10:04, 5F
推
12/04 17:56, , 6F
12/04 17:56,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Employee 近期熱門文章
PTT職涯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