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離職換公司後,收到政府國民年金保險繳똠…
看板Employee (勞工板)作者morrischen2 (morrischen)時間14年前 (2010/03/04 13:49)推噓2(2推 0噓 5→)留言7則, 4人參與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morrischen2 (morrischen)》之銘言:
: 回應一下不繳國民年金的情形:
: 國民年金法:
: http://sowf.moi.gov.tw/09/2/2a-3.htm
: 第五十條第二項
: 應負連帶繳納義務之被保險人配偶未依第十五條第二項規定繳納保險費及其利息,經
: 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
: 鍰。但無謀生能力者,不在此限。
: 第十五條第第二項
: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
: 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
國民年金制度是一「柔性」、「強制」的社會保險,您可以選擇是否要參加國民年金及繳交
保險費;若您不願繳交保險費,欲自動放棄國民年金的相關權益,本局並不會對未繳納保險
費之本人處罰,但會對您的配偶處以罰鍰。依國民年金法第十五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及其利
息,於被保險人及其配偶間,互負連帶繳納之義務,並由保險人於被保險人未依規定繳納時
,以書面限期命其配偶繳納。又依國民年金法第五十條 經保險人以書面限期命其繳納屆期
仍未繳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但無謀生能力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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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ployee勞工福利版
夢想有多遠 我們就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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