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高普考戶政等四項類科 調整應試科目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nathan)時間13年前 (2013/02/09 13:04),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5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原文轉自:聯合報 / 記者張錦弘/台北報導】 更新日期: 2013/2/4 下午 03:33:13 配合行政院安心食品政策,為國人健康安全把關,考試院檢討高普考防疫相關類科現行規 定,通過修正畜牧技術及公職獸醫師類科部分應試專業科目,以符機關用人專業需求,加 強食品衛生及動物防疫檢驗。 高考三級畜牧技術類科應試科目 「家畜生理學與解剖學」,修正為「動物生理學與解剖學」; 「家畜營養學」修正為「動物營養學」; 「家畜育種學」修正為「動物育種學」; 普考畜牧技術類科應試科目「家畜解剖生理學概要」,修正為「動物解剖生理學概要」。 高考三級公職獸醫師類科應試科目 「獸醫病理學」、「獸醫實驗診斷學」合併為一科「獸醫病理學與獸醫實驗診斷學」; 另增考「動物保護與防檢疫法規」。 此外,高普考戶政類科因移民署開缺的部分名額,轉到新增的移民行政特考,專業考科因 此調整,高考三級戶政類科應試科目 「移民政策與法規」,擬增考「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 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戶政法規」修正為「國籍與戶政法規」; 「民法總則與親屬編」修正為「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 「刑法與刑事訴訟法」修正為「人口政策與人口統計」; 「社會工作」修正為「地方政府與政治」。 普考戶政類科應試科目 「移民法規與戶籍法規概要」修正為「國籍與戶政法規概要」,題型改為混合式題型; 「民法親屬編概要」修正為「民法總則、親屬與繼承編概要」; 「社會工作概要」修正為「移民法規概要」(包括入出國及移民法、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 人民關係條例、香港澳門關係條例、護照條例及外國護照簽證條例),考選擇題。 又高考三級食品衛生檢驗類科用人機關,普遍反映宜列考「實驗室品質管理」,但考量目 前各校食品相關科系較少開設相關課程,有關該類科列考「實驗室品質管理」一案,預定 104年開始實施,屆時再配合修改考試規定。 -- http://ppt.cc/-pKi 公益訊息張貼牆 http://ppt.cc/;TTs 愛與希望公益交流平台 http://ppt.cc/lIsn 真實好人好事新聞蒐集 http://ppt.cc/yS-H 好資訊好文章資訊分享 http://ppt.cc/JLBR 如何查詢各地捐血活動 http://ppt.cc/TsTh 古代真人真事改造命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08.128

02/09 13:07, , 1F
感謝,但OP
02/09 13:07, 1F

02/09 13:17, , 2F
OP,但感謝
02/09 13:17, 2F

02/11 21:15, , 3F
Push
02/11 21:15, 3F

02/14 20:00, , 4F
怪怪的,為什麼變成普考要考入出國及移民法,高考卻不用?
02/14 20:00, 4F

06/28 12:55, , 5F
他說是"增考"啦 所以還是會考入出國及移民法
06/28 12:55, 5F
文章代碼(AID): #1H5TZO6s (Examination)
文章代碼(AID): #1H5TZO6s (Examin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