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從新從輕??從舊從新???

看板Examination (國家考試)作者 (3好+1好)時間12年前 (2013/03/01 00:41), 編輯推噓4(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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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abbit4413 (Rabbit)》之銘言: : 到底哪一個才是正確的 : 意思我都知道 : 譬如說我在9/1犯殺人案 : 當時的法律規定殺人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 : 但9/10開始實施新法 : 殺人處15年有期徒刑 : 那我仍然適用10年以上有期徒刑這一個 : 重點來了 : 這樣到底是叫做從新從輕 : 還是從舊從輕 : 意思我知道 : 可是看書好像有所分歧 : 法學緒論是謝"從舊從輕" : 稅務法規相關的書寫"從新從輕" 奇怪的都是法緒的刑法篇 陳治宇老師的是寫從舊從輕 程怡老師的是從新從輕 不過正確的應該是說 應該沒有從舊貨從新的問題 只要對當事人是比較有利的就選那個 比如舊刑法四年以上 新刑法是三年以上 但你是在舊刑法時代犯罪的 但要審判時是在新刑法的年代 照道理說應該是要以犯罪行為那時候的刑法來判 可是新刑法只判三年對犯罪行為人較有利 最後法官就會選擇"從新" 不知道這樣對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66.220

03/01 00:46, , 1F
YES~視個案狀況而定 並非一律從新從輕 或從舊從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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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50, , 2F
還有一點很奇怪 法律基本上都是禁止搠及既往 但對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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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50, , 3F
有利的似乎就可以溯及 像小弟當年當兵規定高中大學折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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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22天 但退伍前一個月前改成可抵30天 結果我們還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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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們早就已經在當了照道理說新進的才是折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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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官說新法對你們比較有利所以就用新的 怪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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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保障當事人的法律上之利益 信賴保護 可朔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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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大 但刑法對行為人(犯罪者)有利相對就是被害者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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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56, , 9F
這樣不是又變成沒有公平正義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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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57, , 10F
原則上是不溯及既往 還是要看個案狀況 這案例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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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 00:58, , 11F
因為還要看行為人的犯後態度 是否有悔浚 取得家屬諒解
03/01 00:58, 11F

03/01 11:44, , 12F
其實看刑2I就知道 原則上從舊 但新法有利於行為人時就從新
03/01 11:44, 12F

03/01 11:54, , 13F
如果看修法前的條文確實是從新從輕 不過結果都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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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BuYtF5 (Examin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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