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AWA & Math 講座 @ 台北

看板GMAT (GMAT入學考試)作者 (乒乓)時間16年前 (2010/06/28 16:15),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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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nchin (Allen)》之銘言: : AWA & Math 講座 : (前言): : 這陣子看到板上不少文章或推文對於 我跟A兔 的家教班提出一些看法跟建議。 : 以我的立場,不太方便在板上做什麼回覆。 : 不過真心感謝大家的關愛跟建議。 : 日後家教班在板上的規範,我想就依循板規吧! : 其實當初在準備AT時也從沒想過自己未來可以開課教GMAT。 : PS:如果有人跟你說他國小作文志願寫以後要當GMAT老師,那他一定是騙你的。 : 我國小只知道Michael Jordan,壓根沒聽過G-M-A-T。 : 只是準備到後期甚至到考完,發現自己在準備過程中領悟了一些技巧, : 而這些技巧跟方法也成功的幫助我以及戰友考到高分。 : 在經過戰友還有朋友的肯定跟鼓勵之後,才興起了GMAT家教的念頭。 : 其實如果我有空,我很樂意把GMAT的所學免費教給所有的考生。 ~~~~~~~~~~~~~~ 不是有開很多課嗎?為什麼沒空呢? 小妹其實比較認同 AJGretzky大的觀點:兩位家教老師也是要申請 MBA,我實在不太 願意相信有人會這麼好心提供教學服務,來增加他們 MBA 申請的競爭對手,為了板眾 完成留學夢想?畢竟連神物筆記作者也說他不太想搬石頭砸自己腳... : 就像wayshawn說的, : 其實從準備GMAT、托福到申請學校,他收穫最大的就是交到了很多一輩子的朋友。 : 相同的,在教GMAT這段時間裡,雖然有賺到一點留學基金, : 不過對我來說最重要的是認識了很多學生,後來很多都變成了好朋友。 : 畢竟大家年紀相仿,未來留學路上可以互相打氣。 : 有時也會約一群學生,大家聊天從NBA、MLB 再聊到留學以及股票, : 甚至還成功了湊合了兩對學生的姻緣。 : 此外,每次得知教過的學生能考到理想成績,說真的都很感動, : 能夠在別人求學過程中做點小幫助,這才真的是無價的。 : 話說我從學生時代就一直參與志工活動,未來也打算去MBA學習些關於NPO的經營管理。 : 現在在Facebook成立的股友社也完全是非營利經營,也有提倡社員定期捐款至慈善單位。 : 因此我當然也很願意免費幫大家上GMAT;如果大家可以一人一封推薦信幫我證明那更好, : 我應該就可以順利申請上了, XD。 : (正文): : 這次的講座一堂只收NT200 for (教室租借費&教材費) ~~~~~~~~~~~~~~~~~~~~~~~~~~~~~~~~~ 一堂課以 15 人計算,15 * 200 = 3,000,成本大約NT1,000可以賺NT2,000, 開兩堂"公益"講座可以賺NT4,000,很好賺,還可以作公益,如果以後這個板上還有 出現其他人照做,也不會太令人意外。話說回來,如果這篇文章公佈後,所有講座改為 免費更不會感到意外,因為早就有補習班在辦免費講座了 : 我願意盡自己的力量把所學教給有緣的人。 : 所以如果沒興趣或者不認同的,可以按 <-- 跳出。 : 我相信這些講座內容可以幫助真正有需要的人。 : 時間如下: (時間有變更 現在為FINAL版本) : AWA (3hrs) @ 7/10 (Sat) am 9:00~12:00 : Math (4hrs) @ 7/11 (Sun) am 8:30 ~ 12:30 : 地點: : 台北車站附近 : 名額 15 名。 : (報名請直接寄到我PTT站內信,取前15位來信者) : (不可代朋友報名,一封信算一個名額。 此外,來信請註明姓名以及聯絡方式) : 至於其他verbal系列 & 初學班的課程,是要收費的。 ~~~~~~~~~~~~~~~~~~~~~~~~~~~~~~~~~~~~~~~~~ 開頭提到說"如果我有空",這裡不是有很多空嗎? 下面才寫"不會利用版面PO開課訊息",這裡不就是順便打廣告了嗎? 這個情形就像是百貨公司辦活動時,將冷門商品包裝成免費福袋吸引消費者前往, 目的就是希望大家能順便購買其他商品! 這正是 AJGretzky大提到的:以PTT為行銷平台來賺取板眾們的金錢 : 所以我不會利用版面PO開課訊息。 : 日後關於家教班的訊息, : 會等板主決定用置底推文的形式或是其他方式再定。 : 再次感謝大家的關愛跟指教。 : 祝大家考試順利,留學順利。 : Allen Wang 最後還有一點可以讓大家公評的地方: 新任版主上任不久就將字神帝國的GMAT講座當作廣告文刪除了,但是現在Allen的講座 卻可以大剌剌地PO文,版主還幫忙在下面推文:謝謝 Allen 的付出 請問一樣是補習班,前者辦免費講座不能PO,後者辦收費講座卻可以PO,為什麼有這樣 的差別待遇呢? 在遵守版規的前提下,每個使用者應該擁有相同權利,私相授受怎麼會公平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94.69

06/28 18:33, , 1F
我有熱情的回覆你了 你用本尊應該就看的到了 多謝指教!!!
06/28 18:33, 1F
文章代碼(AID): #1CA5eUfw (GM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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