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月薪改時薪 百貨公司違勞動契約
月薪改時薪 百貨公司違勞動契約
中時 更新日期:"2009/04/03 03:58" 林秀麗/高雄報導
任職大立百貨公司收銀員十二年的「曉如」,因不同意公司要求將專職月薪改為時
薪制,四月起被調任一天工作十二小時的停車場管理員,還有其他電梯小姐、行政人
員被調任掃地、擦玻璃等工作,無法適應者只好自動離職,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認為雇
主已違反勞動契約。
百貨公司業績下滑,雖然未採取裁員、無薪假降低人事成本,卻以各個擊破方式調
整薪資結構,將月薪制改為時薪制;不同意變更時薪制的員工,則被調動工作內容。
曉如原本月薪兩萬一,公司要求改採時薪一百廿元計薪,但不保障每月固定工時,
換算每個月所得不到兩萬元,曉如擔心將來權益受損,未簽下同意書。
不料,一個多月來曉如被調去百貨賣場拖地板、掃地、擦玻璃,四月一日起調任停
車場收銀兼管理員,和其他時薪制人員輪班;同意時薪制員工每天上班時數不定,從
五、六小時至九、十小時不等。
為了節省開銷,原本外包的清潔工作也改由員工輪值分擔,上自經理下至電梯小姐
,都得輪班在賣場樓面拖地、擦玻璃。
大立百貨經理曾清平表示,公司實施時薪制及人力調度,是依營業時間需求人力多
寡調整,完全符合勞基法規定。但高雄市勞工局表示,資方作法涉違反勞動契約,勞
工可主張終止契約,要求雇主依法支付資遣費。
關鍵:
月薪制轉時薪制
已經屬於重大勞動條件改變
需勞雇雙方同意後進行
如果有老闆想這樣壓榨勞工 記得這則新聞印出來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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