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四班二輪仁員遇國定假日補休及加班費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Leo)時間14年前 (2012/02/22 12:2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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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目前在一家科技廠當技術員 四班二輪(做二休二) 因為先前公司強迫加班只能報補休,結果員工都不願意配合加班 所以日前公司新訂了一項新規定 1.就是往後在休假日加班,支付"1"倍的加班費 (不是薪水乘以2) 2. 上班日遇到國定假日,當班人員只有一倍的薪水 我想請問大大,我們公司這樣的規定,有違法嗎??? 版主回覆:您好, 假設您當日工資1000元,遇休假日或國定假日上班,雇主應連同工資及加班費發給2000元。 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法務部-李先生  上述是小弟我在中華民國勞基法權益維護促進會 http://www.lawki.org.tw/phpshop/book.php 看到的文章,剛好跟我從事的公司(南部某太陽能大廠)一樣狀況。 原本公司也是加班費2倍及上班遇國定假日可換補休或加班費,主管說之前因為加班只能報 補休有人不爽而去投訴導致公司被罰錢,因此公司就有了上述的規定。。。。 請問這樣是否已經違反勞基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114.85.133

02/22 16:06, , 1F
若您是月薪制,是額外再給1倍加班費沒錯
02/22 16:06, 1F
文章代碼(AID): #1FH6uJ90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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