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月休六天到底合法乎?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衝衝衝)時間13年前 (2012/06/12 12:1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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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服務業都是月休六天計算 或是以月休六天的工時(8*24or25=192or200)來計算 但是勞基法規定兩週不得超過84小時 怎麼算一個月都只能有180or186小時的工時 所以問題1 月休六天到底合法嘛 如果合法 工時總是可以調整 所以問題2 但是公司要求一天最多可以上11個小時 這樣ok嘛 好像最多一天只能調整到10個小時 一週不超過48小時 由於都有超時工作 目前都轉成待休 所以問題3 待休有沒有累積的時效性 就是待休可以累積多久呢 才可以不用累積 換成加班費 月休六天都是排休的 所以問題3 所以遇到國定假日 到底有沒有權力要求補假或是加班費 例如清明節 或是勞動節 會不會因為有國定假日 原本六天的休假 在該月份可以變成7天 請hr高手幫幫忙開示一下了 感恩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4.123.81
文章代碼(AID): #1Fri6exZ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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