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使用補休後的加班費計算問題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Shinhu)時間9年前 (2016/07/14 02:17), 編輯推噓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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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 平日工時8H(9:00-18:00,休息時間1H) 早上有事用了2H的補休(9:00-11:00) 但晚上又加班了2H(18:00-20:00) 那這樣加班的2H會有1.33倍嗎? 公司人資的意思是 若使用補休2H,代表當天只上了6H的班,工時不滿8H 所以加班費計算也要往後延2H,必須超過20:00才有1.33倍 請問是這樣嗎? 但補休2H是有支薪的,難道這2H不是算在當日工時嗎?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1.113.15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68433850.A.09C.html

07/14 07:52, , 1F
不對~除非人資有與你協商那天工作時間改為11:00~20:00然後
07/14 07:52, 1F

07/14 08:04, , 2F
取銷補休,否則應按勞動契約正班工時,超過就應發加班費~
07/14 08:04, 2F

07/14 21:51, , 3F
請問如果是變形工時問題,如果每日正常工時是10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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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1:51, , 4F
,然後加班2小時,等於每日上班工時12小時,如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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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4 21:51, , 5F
請特休2小時,那麼當天還有加班費嗎,人事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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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NXeMw2S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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