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加班費??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 (kira)時間8年前 (2017/02/11 00:06), 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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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詢問一下公司的休假制度問題 我本身為服務業,並且在大公司上班 但新勞基法上路後,感覺公司休假制度有調整,但個人還是覺得怪怪的 今年全年度休假為117天 由於是服務業 公司1例1休都是員工自己排的,讓系統過得去就好,反正單周休兩天,沒違法 但是公司把這117天平均到每個月 比如1月休13天,但我們僅有休9天,剩下5天平均到其他月份 問題來了 可否麻煩解惑,如果照這種做法 我雖然有休到假,但是我原本的是國定假日,應該要補我加班費吧?? EX:2/28是國定假日,但2/28由於我沒排假,我上班,但是公司在3月時讓我放假 這樣子雖然我有休一天,但是2/28是國定假日,上班應該有加班費 如果以加班費1又3分之1來說,1雖然有補休,員工是不是至少可以領那3分之1??? 感謝解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35.8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486742793.A.91A.html

02/11 09:03, , 1F
經過勞資會議協商,國定假日是可以調移的,既然你也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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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9:03, , 2F
,當然就不會有多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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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1 09:27, , 3F
國定假日的加班費只有工讀生才有喔
02/11 09:27, 3F

02/11 15:34, , 4F
117已經包含國定假日了,調移後當然沒有加班費啊
02/11 15:34,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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