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公傷假補償問題已刪文

看板HRM (人力資源HR)作者時間4年前 (2020/10/03 21:42), 4年前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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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公傷假是勞基法所謂第59條。 1.如果公司將公傷假的"補償",以工資發放,且應稅,會有啥罰則? 2.公司的公傷假都是以原本約定的月薪/30天計算,而非勞基法所稱的原領工資計算 ,且我想我們一定會爭執何謂原領工資的內容,有無解釋函,哪些屬於原領工資 ( 與工作有關的任何津貼)? 因為2種算法想 補償差異很大 內文提到的公傷是沒有超過3天的公傷那種。個人認為還是要用補償 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83.87.57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RM/M.1601732565.A.66B.html ※ 編輯: banana321 (111.83.87.57 臺灣), 10/03/2020 21:44:34 ※ 編輯: banana321 (111.83.87.57 臺灣), 10/03/2020 21:45:39 ※ 編輯: banana321 (111.83.87.57 臺灣), 10/03/2020 21:51:31
文章代碼(AID): #1VU7_LPh (HR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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