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保險公司這樣做真的可以嗎?
※ 引述《CowEgg (牛蛋)》之銘言:
: 目前狀況是我朋友已經不想去爭取,之後也許也不會再繳保費了
: ※ 引述《jasonmoon (殭屍葛格)》之銘言:
: : 因保單為要保人資產,故債權人可向法院申請扣押要保人保單,並且若要保人等同受益人,可扣押理賠金。
: : 因此完全符合法律程序。
: : 你朋友欠債欠到信用破產,理賠金也許尚不能償還債務,債權人維護債權,並無過錯。
: : 若要理賠金,只有一個方法,請協商還債。
: : 另外,債權人要知道要保人有沒有保單在保險公司太簡單了。
: : 所以你也不用質疑,如果法院准許扣押,那它程序一定符合法律程序。
: 我知道法院若准許扣押,程序上是沒有問題,但其實我重點是擺在前端
: 銀行可以扣押帳戶內的錢沒問題,信用破產的人都是用取消禁背的支票來領理賠金
: 問題來了…
: 銀行不可能知道被保險人生病,一定是保險公司有通報的動作… (這樣合法嗎?)
: 保險公司為什麼會通報?一定是銀行將信用破產的名單交給保險公司(這樣合法嗎?)
: 所以,被保險人去申請理賠之後當然就被勾稽到了,保險公司就通知銀行這人會有錢
: 於是,才會有後端銀行向法院申請扣押理賠金的事情
: 假設前端不合法,那當然後端合法程序就不成立了,不是嗎?
你整個弄錯流程。
銀行根本不需要知道被保險人有沒有生病。
保險公司也不需要通報銀行被保人生病。
他只要有債權憑證,向法院申請扣押你朋友在保險公司的保單即可。
所以法院早就發函到你朋友的保險公司,並且扣押你朋友保單的相關使用權
,然後因為保單要保人等於受益人,因此有理賠金下來就直接扣押給債權人。
跟銀行知不知道他有沒有生病和保險公司有沒有通報妳朋友生病根本毫無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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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13 01:55,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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