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保險知識的詭論 True or False?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無題)時間12年前 (2014/02/06 00:11), 編輯推噓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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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大, 我有點搞迷糊了,請看我以下回覆~(原文刪了一些) : 我稍微整理一下你的狀況,如有錯誤請指正 : (1)101年1月投保(有據實說明鼻竇炎手術 : (2)102年1月肩膀開刀,申請理賠 : (3)保險公司行文除外(鼻竇炎.胃潰瘍.) : (4)你來求助 對 (3) 再加個 僵直性脊椎炎好了 (其實我很久沒不舒服了,只是有這個基因...) 上述疾病 均至少兩年沒有就診紀錄 : (1)101年1月投保(有據實說明鼻竇炎手術 : A:有據實說明,保險公司就無解除契約的依據 : 但賠不賠還是得看保險法第127條 : 賠不賠跟告知事項無關 : (2)102年1月肩膀開刀,申請理賠 : A:調病歷發現以前症狀,趕緊除外這樣嗎? : 告訴你三個字:別理它 : (3)保險公司行文除外(鼻竇炎.胃潰瘍) : A:同上,別理它,有除外同意書不必簽 : 如果簽了後面處理會比較麻煩,但該批註仍無效 : (4)你來求助 : A:建議你先分清楚 : 告知與否,理賠與否是兩碼子事 : 混在一塊你是看不到真相的 : 謝謝大家 你的意思是: 他這樣"除外"是沒有效力的, 但是因為根據保險法127條 既有病症可以不理賠 那這樣跟除外的意思不是差不多嗎? ex: 假設 胃癌 即便沒有除外,但是胃潰瘍是既有病症且與胃癌容易有牽扯... 他可以最後跟我說 這不能理賠? 他是以公文的方式,並沒有要我同意簽名的意思,而是要我強迫接受... 這樣的話 是該去哪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0.165.147

02/06 00:24, , 1F
這些問題很簡單,都回在信箱了,有問題再跟我說吧
02/06 00:24, 1F

02/06 01:20, , 2F
很容易有簽扯不等於一定有
02/06 01:20, 2F

02/06 01:44, , 3F
不是必然性的要怎麼扯~~除非容易被唬
02/06 01:44, 3F

02/06 12:20, , 4F
那種只回信箱的文章可信度請自行衡量
02/06 12:20, 4F

02/06 12:31, , 5F
是原PO寄信,我才回信箱,又看到PO在這就懶得再打了
02/06 12:31, 5F

02/06 12:32, , 6F
至於該說的,上一篇重點都有提到了,有質疑很歡迎
02/06 12:32, 6F

02/06 12:32, , 7F
只會推文而不給建議的,可信度也請自行衡量
02/06 12:32, 7F
文章代碼(AID): #1IycAOvA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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