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賠] 車禍理賠問題請教

看板Insurance (保險)作者 (飛飛)時間10年前 (2014/11/22 14:26), 編輯推噓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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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4時騎車和驕車發生車禍 當下我受傷 我有報警請警察來 對方第一時間是打電話給保險公司 因為受傷很痛 也沒有遇過這樣的情形 所以當下我其實有點混亂 現場作完筆錄後 因為我是上班時間 剛好公司在附近 所以是先回公司交待事情後 再自行就醫 警察有註明我受傷 要離開前對方保險公司的人有遞名片給我(富邦的) 口頭對我說什麼會申請初步分析 我去申請和他們申請看到的結果一樣 然後受傷我可以看醫生的部份可以申請強制險....之類的話 我就離開了 對方車主完全是交給保險公司 我離開時也都沒和我說什麼 因為受傷 在公司方面我請假了一個星期 因為沒經驗也不知道接下來要如何處理 所以有些問題 想請問版上有經驗的大大們 1.車禍後過幾天我只收到富邦傳的簡訊 內容為~ 您目前2014年09月04日發生事故,本公司己受理此案出險,賠案號碼xxxx-xxxx 請問這簡訊是什麼意思??? 2.我有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 但是我不懂這樣我有沒有責任? 上面並沒有大家說的什麼幾比幾 只有雙方車主的肇事原因 對方車主:汽車駕駛人轉彎時,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依據處罰條例第48條1項6款 肇事致人受傷 依據處罰條例第61條3項 我方車主:行經無號誌之交岔路口未減速慢行 依(安全規則)第93條1項2款 3.車禍後 對方車主和保險公司都沒人打電話給我 完全不聞不問=.= 怎麼和我印像中處理車禍的方式不同 那我要怎麼申請理賠? 4.對方的車門有被我機車手把刮傷 這個我要賠他嗎?? 5.受傷在左肩 目前還在中醫治療 請問這部分可以申請對方的強制險嗎(中醫有健保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0.219.22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nsurance/M.1416637606.A.426.html

11/22 17:14, , 1F
車禍後不聞不問很正常,你要主動!
11/22 17:14, 1F

11/22 19:26, , 2F
肇事責任你可能要賠對方3成~找你的保險公司去談吧
11/22 19:26, 2F

11/22 22:17, , 3F
1.有案號方便查詢 2.對方主因 3.你可以主動提告
11/22 22:17, 3F

11/22 22:18, , 4F
4.實務上不太會要賠 5.可
11/22 22:18, 4F

11/22 23:05, , 5F
對方肇事主因 你被判了一個肇事次因 70%-30%
11/22 23:05, 5F

11/23 08:41, , 6F
寫在第一條的是主因, 第二條是次因, 警察不會寫比例
11/23 08:41, 6F

11/23 08:41, , 7F
但你被寫上就不是無責,通常是7:3
11/23 08:41, 7F

11/23 08:43, , 8F
比財損你不一定賠比較少,但如果你用過失傷害去以刑逼
11/23 08:43, 8F

11/23 08:44, , 9F
民,通常和解時他不會去計較車門烤漆
11/23 08:44, 9F
文章代碼(AID): #1KS2ocGc (Insura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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