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訓] 請問可以這樣嗎?(已爬文)
先前版友有問過律訓一個月跟實習五個月的先後問題
前輩們在推文裡的回答是沒有先後,也就是說可以先去實習再上課
今天下午打去律師公會確認
小姐回答我要先上課才能實習
想請問前輩們是現在的規定變了嗎?
還是真的沒有先後,可能是小姐誤會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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