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會員退出法易通/律師公會全聯會涉聯 …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想玩五子棋)時間14年前 (2010/12/10 16:1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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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這件案子在不久之前行政院訴願會認為全聯會訴願有理由, 訴願決定如下網址,給板上各位道長參考: http://www.ey.gov.tw/ct.asp?xItem=75281&ctNode=1096&mp=1 不知後續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如何「另為適當之處理」。 ※ 引述《ccshia (ccshia)》之銘言: : 要會員退出法易通/律師公會全聯會涉聯合行為 罰50萬 : 更新日期:2010/04/22 04:11 : 〔記者廖千瑩、楊國文/台北報導〕一般民眾若有法律諮詢需求,過去多透過法易通一類 : 的法律諮詢服務平台,不過,公平會調查,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決議並發函 : 給各地方律師公會,請其轉知律師會員退出法易通,涉聯合行為,公平會昨決議處律師公 : 會全聯會五十萬元罰鍰。 : 法易通為國內一法律服務網站平台,一般民眾可透過網站諮詢法律問題,網站上也有律師 : 提供諮詢服務,不過,律師公會全聯會認為該平台經營者沒有律師資格,發函請各地方律 : 師公會轉知律師會員退出,造成法易通網站每日提供諮詢流量銳減,去年八月已停止提供 : 服務。 : 顧立雄:無法接受 : 公平會發言人施惠芬認為,律師公會全聯會此舉,等於減少消費者透過不同交易管道選擇 : 法律服務的機會,足以影響國內法律服務市場的供需功能,已涉及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規 : 定,昨天決議處律師公會全聯會五十萬元罰鍰,且不能再要求律師退出類似法律諮詢服務 : 網站。 :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顧立雄昨表示:「完全無法接受」;他說,這是公平會對律 : 師倫理規範的無知及漠視做法,將透過行政訴訟管道救濟;顧立雄認為法易通公司是以網 : 路的公司型態經營,它不能從事律師業務,律師不能和法易通公司有合夥、合作等關係, : 否則會違反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律師公會全聯會的做法站得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9.130.170

12/10 23:28, , 1F
雙方的答辯都很精采,高手過招,可惜訴願決定的內容很混...
12/10 23:28, 1F

12/19 22:23, , 2F
如果平台經營者要律師才行,那一堆民代雇律師做選民服務
12/19 22:23, 2F

12/19 22:24, , 3F
不就死光了?
12/19 22:24, 3F
文章代碼(AID): #1D0U4bDh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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