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要會員退出法易通/律師公會全聯會涉聯 …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ccshia)時間15年前 (2010/04/26 14:38), 編輯推噓3(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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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公會深怕法易通網路平台破壞律師市場行情, 據法易通以公司型態經營,不得從事律師業務為由, 技術性封殺競爭對手,以圖自利。 公平會針對此案,以律師公會涉聯合行為,影響市場供需, 對律師公會開罰50萬。 以上,無論是律師公會或是公平會,都沒有針對消費者利益考量, 兩者欠缺對消費者保護的善意,看不見改善現行法律服務業弊病的決心。 網易通看似提供消費者較合理的服務費用,甚至提供律師競價的平台, 好像在價格上給予消費者較合理的選擇, 但其實,這都是行銷的噱頭。 競價制度的基礎,是建立在提供相同數量及品質的服務或財貨上, 法律服務業最大的問題就是服務內容及品質的不確定, 先解決這個關鍵問題,價格的討論才有意義。 真正善意的服務單位,至少應該先處理兩件事: 一是規劃設計一套明確的服務內容和計價方式,並予以公開; 一是提供一套精準有效的評鑑或認證制度,並公開評鑑或認證結果。 有明確的服務內容和計價方式,消費者才能逐一核對律師是否依約履行, 服務不周的部分,也有扣款依據;而不是只能以訴訟的成敗論英雄。 有精準的評鑑或認證制度,才能顯示出不同律師的特質及優劣, 進而,更能淘汰不適任的律師,減少資訊不對等對消費者的傷害。 相信法律服務業界不都是唯利是圖之輩, 在參加法扶會提供免費服務或參加司改會促進司法制度建全之餘, 希望也能有優秀又有良知的法律服務業者,對重視消費者權益, 健全而制度化的高品質法律服務,不僅是有利於消費者, 相信更能開啟法律服務的新商機! ※ 引述《ccshia (ccshia)》之銘言: : 要會員退出法易通/律師公會全聯會涉聯合行為 罰50萬 : 更新日期:2010/04/22 04:11 : 〔記者廖千瑩、楊國文/台北報導〕一般民眾若有法律諮詢需求,過去多透過法易通一類 : 的法律諮詢服務平台,不過,公平會調查,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日前決議並發函 : 給各地方律師公會,請其轉知律師會員退出法易通,涉聯合行為,公平會昨決議處律師公 : 會全聯會五十萬元罰鍰。 : 法易通為國內一法律服務網站平台,一般民眾可透過網站諮詢法律問題,網站上也有律師 : 提供諮詢服務,不過,律師公會全聯會認為該平台經營者沒有律師資格,發函請各地方律 : 師公會轉知律師會員退出,造成法易通網站每日提供諮詢流量銳減,去年八月已停止提供 : 服務。 : 顧立雄:無法接受 : 公平會發言人施惠芬認為,律師公會全聯會此舉,等於減少消費者透過不同交易管道選擇 : 法律服務的機會,足以影響國內法律服務市場的供需功能,已涉及違反公平法聯合行為規 : 定,昨天決議處律師公會全聯會五十萬元罰鍰,且不能再要求律師退出類似法律諮詢服務 : 網站。 : 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常務理事顧立雄昨表示:「完全無法接受」;他說,這是公平會對律 : 師倫理規範的無知及漠視做法,將透過行政訴訟管道救濟;顧立雄認為法易通公司是以網 : 路的公司型態經營,它不能從事律師業務,律師不能和法易通公司有合夥、合作等關係, : 否則會違反律師法和律師倫理規範,律師公會全聯會的做法站得住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2.160.91

04/26 15:53, , 1F
同意。而且電話問問題其實很不保險,律師啥東西都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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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26 17:53, , 2F
打電話學功夫
04/26 17:53, 2F

04/26 17:55, , 3F
黃炳耀演完那齣不久就過世了
04/26 17:55, 3F

04/26 21:27, , 4F
台灣律師的22k大概也不久了,公會拿律師倫理是ㄠ不過的
04/26 21:27, 4F

04/27 13:26, , 5F
asasadad兄 小弟無意筆戰 但用心的律師絕對不可能只
04/27 13:26, 5F

04/27 13:27, , 6F
拿22k 如果真的有 品質你敢接受嗎?
04/27 13:27, 6F
文章代碼(AID): #1BrJJelZ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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