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各位道長應特別注意
其實做任何法律諮詢
都應該先確認對造是誰
就算來諮詢的當事人沒有表明對造為何人
也應該要先問
不然 怎麼判斷有沒有利益衝突(包括目前事務所的當事人或事後委任之當事人)
※ 引述《Scholz (…)》之銘言:
: ※ 引述《ROCKMAN6 ( )》之銘言:
: : 各位道長難免都會到一些機關或是民代服務處提供法律諮詢,但是一定要對每
: : 件提供諮詢的案件記清楚,以免未來不小心成為前來諮詢民眾對造的訴代,而違反
: : 律師法遭到懲戒,得不償失。
: :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16251/ch03/type5
: : /gov22/num7/Eg.htm
: : http://tinyurl.com/2chxv89
: 個人小小感想:
: 各位道長在沒穩定的案源前(包括我),往往不得已在外拋頭露臉,作了許多免費的
: 微薄費用的法律諮詢,有案件就算了,往往十件不到半件有成案的可能,雖然已經盡力
: 當事人諮詢,可是常常流為人作嫁,現在竟反而沒有委任的當事人申訴,實在是非常
: 倒楣,以後看誰還會像蘇律師一樣,沒收錢幫當事人忙,真是好心沒好報,以後還是
: 先預立切結書保證與受諮詢人毫無關係,否則隨時還要記錄這個受諮詢人及其對造的
: 姓名年籍 ,或是自己的執業空間也會受到限制,真是得不償失。
: ◆ From: 114.36.159.130
: ※ 編輯: Scholz 來自: 114.36.159.130 (12/31 01:17)
: → alawyer:到這查一下,就可明白很多事:http://u.battown.net/09rh 12/31 01:2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152.104
推
01/02 13:15, , 1F
01/02 13:15,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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