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律師承接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時,應注意要申댠…
※ 引述《cyora (小鳴)》之銘言:
: 剛接到台北律師公會的函文,其中有一則是全聯會轉知的,內容略以:
: 「…某會員因承接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案件,致遭國稅局以未申報被繼承人
: 遺產稅為由,裁罰遺產管理人(該會員)新台幣5600餘萬元…本會亦將由理事
: 長…幫助已遵期申請復查之律師會員共同協調。」
: 所以想po上來給各位道長參考及給自己提醒一下,也希望該名道長復查後得以不罰。
全文如下:
台中律師公會某會員因承接法院指定為遺產管理人案件,致遭國稅局以未申報
被繼承人遺產稅為由,裁罰遺產管理人(該會員)新台幣5600餘萬元。就通案部分,
全聯會已依會議決議請「財經法委員會」、「國會聯繫委員會」就法院"指定"律師
為遺產管理人案件,「律師如無過失,不應予處罰」部分,共同提出研究報告後提
會討論,據以向司法院、財政部等相關機關提出建言;就個案部分,全聯會亦將由
理事長與台中律師公會再次拜會「財政部台灣省中區國稅局」,幫助已遵期申請復
查之律師會員共同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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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114.40.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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