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實習律師PTT問卦 網友提點這家「流動率

看板Lawyer (律師)作者 (佑)時間4年前 (2020/11/22 12:21), 4年前編輯推噓57(61422)
留言87則, 69人參與, 4年前最新討論串1/1
一名網友今年7月間在PTT律師版(Lawyer)上發文,詢問包括在業界小有名氣的育稔 等4家法律事務所的實習評價如何,網友七嘴八舌抒發己見,有網友因提及育稔 不推、流動率高等,遭該事務所律師陳士綱提告加重誹謗罪,台 北地檢署調閱該事務所的勞保資料,發現該事務所近年幾乎每月都有新、 舊職員勞保異動情況,認為網友並非無中生有,且「流動率高」未必有詆毀意味, 因此不起訴3名挨告的網友。 《蘋果》詢問育稔對此案意見,育稔表示,尚未收到不起訴處分書,無法對內容表示 意見,還批評此案程序不合理,指地檢署沒有傳喚告訴人到庭就不起訴,等於剝奪告 訴人訴訟權。該事務所還宣稱,因近年來成長迅速,交手對象非常多,往往會讓對手 產生很大的心理壓力,因此會有很多人以抹黑、造謠等方式攻擊,並反批地檢署違反 正常流程處理、洩露案情云云。 北檢則對此僅表示,檢方依一般程序偵結、寄發書類,符合正常流程。 檢警調查,7月23日有網友在PTT發文,指他收到了4家律師事務所的實習律師面試 通知,希望曾有在這些事務所實習過的律師能夠提供經驗分享供他參考,此P O文引起60多則回應,網友七嘴八舌提供各事務所情況和個人意見,其中3名網友 因留言內容挨告。 張姓網友提及「育稔不推,流動率高成這樣跟我說是好地方?」、「育稔這麼好為什麼流 動率這麼高」,另名陳姓網友則留言「代PO:育稔是雷所名單之一,聽說流動率高」。 還有一名呂姓網友則回文:「年紀輕輕出來開所,辦案品質喔...倒是很趕收啦,都例稿 的東西套一套,也可以跟人家收這價格,也是醉了」,但呂男發現自己搞錯對象,也馬 上接著留言更正說:「阿,發現推錯篇嚕^^抱歉抱歉沒辦法刪除。」 刑事局偵辦期間,呂姓網友突然在PTT發出道歉聲明,並指「育稔國際法律事務所陳律師 及鄭律師邀請本人親自到育稔參觀,一進去十餘位律師工作氣氛良好,相當和善與客氣 ,並向我說明為什麼先前會有這些惡質流言,我也向他說明我從那些地方聽到這些惡質的 流言,這些人陳律師、鄭律師多數都不認識,我相信多數人也並沒有跟他們往來過,我對 於自己身為法律專業的人,卻附和傳述一些自己都不知道真假的話,感到慚愧。陳律師跟 鄭律師沒有刁難也沒有要我任何賠償,因此為了感謝他們的和善,我決定上網為他們澄清 ,文末附上一張我們三人合照。」 不過即便呂姓網友發出道歉文,育稔也未撤告,檢警傳喚3名網友到案,呂姓網友供稱, 他只是單純參與討論,而非針對育稔,他的推文雖然有寫錯,但馬上就更正,原文也沒 特定指育稔。 陳姓網友應訊時則供稱,律師事務所的情況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因為今年間他和朋友喝 酒聊天,聽到隔壁桌疑似是律師的酒客也在討論此事,有提到流動率高等問題,他才會 在貼文中回應。 而張姓網友更供稱育稔流動率高是事實,因為育稔常在104人力銀行徵人,他也聽過其他 律師友人的說法,所以才會在推文中回覆網友自己的意見。 檢方則調閱育稔近年的勞保資料,發現從去年中旬後,幾乎每月都有勞保人員異動,因 此檢方認為,張姓網友和陳姓網友所說的「流動率高」,並非無中生有,況且流動率高, 客觀上只是指人員來去變動多,並非貶抑詞,因此認為兩人並無誹謗犯意。 至於發錯文的呂姓網友的部分,檢方則認為,原PO文中想詢問的律所評價,不只有育稔 一家,還有提到其他律所,且呂姓網友的回文並沒特定直指育稔,加上他發現自己回錯 文也馬上留言道歉。 檢方因此認定,呂姓網友、陳姓網友和張姓網友的發文內容並無事實不符,未構成誹 謗罪,將3人不起訴處分。《蘋果》聯繫不上3名網友,不知其回應。( 吳珮如/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01120/D5SPIAZWKFHMLMAVI7W6XKZRYA/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6.233.1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awyer/M.1606018866.A.EB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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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39, 4年前 , 2F

11/22 14:45, 4年前 , 3F
是這篇新聞嗎 https://reurl.cc/d5bp1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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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4:45, 4年前 , 4F
我單純轉貼新聞應該不會被告吧呵呵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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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要告我,我貼新聞截圖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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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姓網友道歉,但新聞看起來地檢署好像認為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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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4, 4年前 , 7F
那家流動率好像真的高啊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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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18, 4年前 , 8F
太扯了...說流動率高最好會構成誹謗 根本為告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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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15:57, 4年前 , 9F
貼標題跟轉文一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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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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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我笑而已 不會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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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MISSYOI (118.166.168.95 臺灣), 11/22/2020 18: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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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04, 4年前 , 13F
傻眼,這樣就告人,這下給人的觀感真的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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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費大家時間(這樣不會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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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47, 4年前 , 15F
真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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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0:54, 4年前 , 16F
流動率高可以考慮一下是否待遇或其他方面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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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19, 4年前 , 17F
獎金的本質問題到現在都還沒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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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率高?人家創所律師說是離職創業還互動良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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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41, 4年前 , 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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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1:56, 4年前 , 20F
笑死XDDD要不要告這篇新聞的記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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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03, 4年前 , 21F
要告地檢署吧,竟然說人家流動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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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34, 4年前 , 22F
po文+親自造訪道歉+合照看似大和解但還沒換到撤告幫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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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35, 4年前 , 23F
btw有點好奇蘋果怎麼沒遮蓋事務所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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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36, 4年前 , 24F
現在想想當時的道歉文根本恐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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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37, 4年前 , 25F
我還以為合照大和解了,原來還繼續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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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38, 4年前 , 26F
每月都有勞保異動 這流動率超高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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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41, 4年前 , 27F
但檢方自己去調閱勞保資料(被告看似是沒聲請)其實不常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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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2:55, 4年前 , 28F
都寫文道歉還不撤告喔?有點不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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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29, 4年前 , 29F
真的是要有很大的把握才去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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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46, 4年前 , 30F
紅了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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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50, 4年前 , 31F
留言貼圖應該沒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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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 23:53, 4年前 , 32F
哈哈哈哈哈笑死 好會告呀 我這樣會被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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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0:54, 4年前 , 33F
給箭頭沒給推不會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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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11, 4年前 , 34F
笑能出頭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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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32, 4年前 , 35F
大家推文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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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1:43, 4年前 , 36F
都道歉也不撤告ㄏ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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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17, 4年前 , 37F
這下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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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22, 4年前 , 38F
原來沒撤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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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26, 4年前 , 39F
真的是告上次那位放合照的網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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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09:47, 4年前 , 40F
建議告地檢署檢察官,檢察一體,連主任和檢察長一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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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04, 4年前 , 41F
樓上讓我不禁想到告過一票承審法官的桃園黃姓男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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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1:04, 4年前 , 42F
聯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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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3:19, 4年前 , 43F
好想看道長在地檢署開同學會的畫面 來告來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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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3:33, 4年前 , 44F
以為有合照就是大和解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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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3:46, 4年前 , 45F
這個夠八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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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4:28, 4年前 , 46F
沒撤告很意外+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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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5:12, 4年前 , 47F
這算是被認證了吧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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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24, 4年前 , 48F
恭喜恭喜,見紅開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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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38, 4年前 , 49F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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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7:40, 4年前 , 50F
都這樣了還不撤…結果現在這樣,好笑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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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8:03, 4年前 , 51F
沒撤告?呵呵,有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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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8:24, 4年前 , 52F
嘻嘻 幫qq 亂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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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8:25, 4年前 , 53F
這個版真的好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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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8:42, 4年前 , 54F
已經發道歉文的大大不是還一起拍照了嗎?是怎樣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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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8:43, 4年前 , 55F
被檢察署認證評論有合理依據,這有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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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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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19:19, 4年前 , 57F
沒撤告?不是說不追究了?這個所也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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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0:15, 4年前 , 58F
哈哈哈,這個不推說不過去,推文和笑不犯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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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0:16, 4年前 , 59F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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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1:24, 4年前 , 60F
禮義廉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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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3 21:32, 4年前 , 61F
沒撤告有點....啊啊啊 不要告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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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8:41, 4年前 , 62F
沒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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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14, 4年前 , 63F
好好笑,沒撤告結果變成法院認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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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09:29, 4年前 , 64F
XDDDDDDDDDDD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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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0:59, 4年前 , 65F
還以為事情已經結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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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3:00, 4年前 , 66F
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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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4:49, 4年前 , 67F
哈哈哈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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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19:32, 4年前 , 68F
我噓會被告嗎? 怕.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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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 21:49, 4年前 , 69F
被認證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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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0:32, 4年前 , 70F
欸沒撤?!!!!!阿阿阿我只是表達疑問而已喔 沒別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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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0:32, 4年前 , 7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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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01:53, 4年前 , 72F
哈哈 可以單純路過笑嗎 這篇告下去 被告起碼五十個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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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2:37, 4年前 , 73F
原來就是一團和氣大合照的那篇,顆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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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5:11, 4年前 , 74F
那篇當事人事後PO出合照,也有幫忙說話和道歉,其實就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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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5 15:12, 4年前 , 75F
該走下台階,不撤告結果搞成這樣對形象反而更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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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09:33, 4年前 , 76F
HXC可參照 被網友批評股價暴跌 影射公司經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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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31, 4年前 , 77F
有答應撤告,育稔方面有問要不要現場去準備撤告狀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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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31, 4年前 , 78F
但因為接近午休我沒有堅持要當場確認,他們所的案件量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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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31, 4年前 , 79F
,我推測有可能是作業流程等原因,或者他們想後續直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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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31, 4年前 , 80F
偵查庭表示意見等等,但真的沒事啦!請各位不要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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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19:31, 4年前 , 81F
版本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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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1:28, 4年前 , 82F
樓上ID說明了河...xD 不過當事人都獻身說法了 給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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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22:06, 4年前 , 83F
哈哈哈哈,果然是因為被告了才去現場拜訪發道歉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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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7 20:04, 4年前 , 84F
被告了知錯道歉有什麼好哈況且當時他應該還不知道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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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8 19:33, 4年前 , 85F
燈燈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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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3 02:34, 4年前 , 86F
這種心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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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 13:30, 4年前 , 87F
這樣算檢方認證流動率高了嗎?會不會等下換我被告XD
12/05 13:30, 87F
文章代碼(AID): #1VkUSoww (Lawyer)
文章代碼(AID): #1VkUSoww (Law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