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 徵求熟悉公司法、不當得利、侵佔的律師已刪文
事發在苗栗,但也不排除其他地方的律師
一、事實摘要
家人原擔任公司負責人,後因職災失能卸任後,公司向其索討家人在職期間未向董事會交代的款項,並拒絕給付原董事會同意的職災補償,及要求抵銷家人持股的股利分紅
二、地點
1-當事人縣市:苗栗
2-事實發生地:苗栗
三、諮詢費:願意
四、預算區間:
五、委任事項:
1. 索討職災補償
2. 公司提告及拒付股利應對
六、案件進度:未起訴
七、開會時間:可以上班時間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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