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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新聞] 律師辱警 與當事人同上銬
共 15 篇文章

推噓3(3推 0噓 2→)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OCKMANX6 ( )時間14年前 (2011/01/30 23:5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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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警察都喜歡騙民眾。. 比方說我親戚朋友的車禍案件,我就幫忙處理過好幾件。. 如果我們是肇事一方,警察就會跟我們說:「你們這件送進去過失責任100%都. 在你們這裡,要賠就現在賠一賠,趕快銷案。」. 如果我們是被撞的行人,警察就會跟我們說:「你們別以為你們是行人就一定. 是你們對,我看這件案件你們

推噓1(1推 0噓 4→)留言5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GunHam (槍.火腿)時間14年前 (2011/01/30 23:4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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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線的警察 法律知識不足又愛面子. 你糾正他 他就跟你大聲跟你兇 線越少的星越少的更是如此. 如果不是警察法律知識不足違法在先. 哪會有後來的律師一時衝動. 第34條也是規定好玩的 警察違法限制接見 當事人能告他嗎?.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

推噓7(7推 0噓 13→)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aughgirl (月光)時間14年前 (2011/01/30 22:4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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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 第 34 條. 辯護人得接見羈押之被告,並互通書信。非有事證足認其有湮滅、偽造、. 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者,不得限制之。. 辯護人與偵查中受拘提或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接見或互通書信,不得. 限制之。但接見時間不得逾一小時,且以一次為限。接見經過之時間,同. 為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一項所
(還有275個字)

推噓4(4推 0噓 17→)留言2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t731984 (吃到老 玩到老)時間14年前 (2011/01/30 19:3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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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換一報看看.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130/78/2loi1.html. 依哪一條可以"私下單獨"了. 警方也沒禁止嫌疑人請辯護人. 也沒禁止律師的在場權. 這樣是侵害了嫌疑人甚麼權利了?. 真有不法媒體會放過警察嗎~. 因為之前

推噓8(9推 1噓 23→)留言3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etita (let it A)時間14年前 (2011/01/30 13:5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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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這機會請教一下,. 依法確實可與受拘捕之被告進行一小時之私下談話,. 倘警方當場不合理也不合法地拒絕.... 律師當場該如何處置?.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2.14.1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