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悶爆了

看板Option (期貨與選擇權)作者 (the day)時間15年前 (2011/01/26 23:22), 編輯推噓33(441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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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了一下定義: 1、「權利金即為選擇權之價值 ,權利金係由供需決定,且隨各種市場狀況變動」 2、「選擇權買方繳交權利金之後,便無任何義務與風險」 ............................................................................ 個人覺得這次的重點是在於「市價單」。 因為沒人事先能知道市場價格會跑到什麼地步,才叫市價單,也有別於漲停價的限價單。 市價單的意思是不管價格多少,只要有人開價,我就要吃。 所以SASA下市價單,意思已經表明了達到「成交口數」的優先性 > 「價格」的優先性。 ^^^^^^^^^^^^^^^^^^^^^^^^^^^^^^^^^^^^^^^ 那麼她到底能下幾口? 根據定義1:KGI check過市場價格,可以下1000口。(所以KGI是有查核過的) 再來KGI送單到期交所,根據定義1、此時市價已變640。 (由於SASA下市價單,KGI的認知中,成交1000口優先性大於任何價格, ^^^^^^^^^^^^^^^^^ 所以再貴也要成交。讓客戶以最快的速度成交,才是盡期貨商的本份, ^^^^^^^^^^^^^^^^^^^^^^^^^^^^^^^^^^^^^ 而不是一口口check) 而結局也並無違反定義2,因為此時的權利金,是指900萬(市價640), 也就是指交了900萬的權利金後,再也無任何風險。 因此,KGI過程中並無過錯,而900萬元才是SASA該交的權利金,而非30萬元。 說代墊保證金的更好笑,我KGI(仲介)接到妳要買1000口,我查了目前市價 可以叫1000口,妳也簽過市價單切結書(看清楚,非限價),我就幫妳叫了, 我KGI只負責抽手續費,成交價格是妳跟賣家之間的事,那來的代墊。 一堆人連權利金跟保證金都搞不清楚,權擇權買方既為一種權利而非義務, 為取得此權利,自然必須付出一定的代價,此代價便是選擇權的價值, 也就是權利金(premium)。賣方取得權利金之後,便背負履約義務, 為保證到期能履行義務,賣方必須支付一定金額,稱為保證金(margin) 妳要爭取權利,本來就要多付出溢價(primium的本意)。 所以此案從頭到尾根本就沒有保證金夠不夠下的問題,只有市場價格的問題。 妳買到妳不喜歡的價位(但妳事先已同意過),that's all。 如果SASA下的是10點的「限價單」而成交在600點,這才是KGI該負責的錯誤。 開戶時,市價單風險預告書不是簽假的,妳知道風險還要下市價單, ,就明白表示有願意及能力用滑價的風險來換取成交的速度。 ^^^^^^^^^^^^^^^^^^^^^^^^^^^^^^^^^^^^^^^^^^^^^^^^ 期貨商已經盡本份照妳的意思下單了。如果今天一口一口慢慢成交,花了10鐘, 這之間剛好又來個921,妳是不是又要來靠杯KGI到底在搞什麼,我都下「市價單」了耶。 少賺了幾百萬元,是不是又要叫期貨商賠?都給妳講就好了。 一堆人死腦筋,為何30萬可以買900萬的東西?因為是苦主自己要求要買的。 ^^^^^^^^^^^^^^^^^^ 在流動性不足的市場,市價單+滑價就可以做得到這一點。 這根本不是風控的問題,而是「必然的現象」。要所謂的「風控」,就要犧牺速度。 市價單就跟飛機要加速起飛一樣,速度越快,理論上越容易飛起來, 但也有可能還沒飛起來就失控撞牆。給它限速,的確不會撞牆了,但可能也飛不起來了。 這是一種trade-off。什麼Market with Protection、上下幾檔為限的市價單、 以多少價格去預估○○╳╳…的,那些都非真正的市價單(意義不同), 在快市皆有無法成交的可能。 ※期貨商是怕自己被搞(人頭戶洗錢)才修正程式的,而非為了客戶的權益。 所以就本例而言,期貨商是依然是沒有錯的。 ※ 引述《Ting1024 (無)》之銘言: : ※ 引述《wfelix (清雲)》之銘言: : : 重點在於凱基沒有符合目前的規則喔 : : 客戶戶頭有多少權利金,你只能幫他買多少權利金以內的東西 : : 期交所是沒有市價單這種東西的 : 我覺得還是不要人云亦云比較好... : 期貨怎麼可能沒市價單 : http://www.taifex.com.tw/chinese/4/4_1_5_2.htm : 市價單的成交順序>限價單 : 亦即,市價買進丟出去的優先順序仍高於 「限價漲停委託」.. : 市價是多少?市價無價,市價買進的意思就是,只要外盤 : 有單,就是市價單先拿。 : 太保守的認定會失去市價單的意義... : : 市價一千口的意思是幫客戶下 漲停價格1千口 : : 以苦主的戶頭餘額來看,限價6元一千口都會被噹說權利金不足,交易失敗了 : : 為何漲停價(6XX元) 限價一千口,卻會被委託出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211.245

01/26 23:24, , 1F
推 我也是認為如此
01/26 23:24, 1F

01/26 23:28, , 2F
i think so
01/26 23:28, 2F

01/26 23:29, , 3F
那她帳戶內的三十萬保證金是要保證啥? 保證被告到死嗎?
01/26 23:29, 3F

01/26 23:30, , 4F
權利金非保證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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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32, , 5F
三十萬你覺得是保證金還是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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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33, , 6F
照你的講法,大家都找一堆遊民開戶就發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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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34, , 7F
照你的講法,你去開期貨公司 我找人玩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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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35, , 8F
經紀商除了搶單外 風控才是重點
01/26 23:35, 8F

01/26 23:35, , 9F
好亂喔 那好像又不是保證金因為莎莎是買方
01/26 23:35, 9F

01/26 23:36, , 10F
如果三十萬是權利金的話 本文九百萬權利金哪來的?
01/26 23:36, 10F

01/26 23:37, , 11F
文章代號#1DFsK__A已經說明過了,台灣獨有的額外規定就是
01/26 23:37, 11F

01/26 23:38, , 12F
不知莎莎之亂還會蔓延多久..鄉民那麼熱情~莎莎要補真相
01/26 23:38, 12F

01/26 23:38, , 13F
錢不夠就不能掛單,光這條就打死期貨商了
01/26 23:38, 13F

01/26 23:39, , 14F
很間單不知道怎麼能吵這麼久 kgi系統明顯有問題是事實
01/26 23:39, 14F

01/26 23:42, , 15F
KGI過程中並無過錯<<但我從開始到現在都覺得雙方都有錯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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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2, , 16F
我認真看了兩遍 還是看不出KGI過程中並無過錯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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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2, , 17F
======請版主開賭盤阿,大家意見那麼多吵不完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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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2, , 18F
我也覺得很簡單 苦主不曉得市價單特性亂下故有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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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3, , 19F
對 你說的對 凱基應該改回去原本的系統 我也要下一千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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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3, , 20F
如果他風控的程式到現在都沒改,我還相信它沒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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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3, , 21F
光"KGI過程中並無過錯"這句我就合理懷疑你是KGI派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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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3, , 22F
期貨商下單前以查核權利金金額達到管控之事實 故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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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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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3, , 24F
你這篇就留著不要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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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5, , 25F
反正沙沙黑了 凱基改回去原來系統 殺殺當買方 鄉民當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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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5, , 26F
應按受託買進之合計數量【先】向買方收取所需之權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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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5, , 27F
然後我賺十億就好 莎莎下輩子我照顧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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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6, , 28F
依照法規,他買1000萬就要【先】收一千萬才能下單
01/26 23:46, 28F

01/26 23:47, , 29F
法規是站在sasa這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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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8, , 30F
既然期貨商不知道市場價會到那裡,又如何「先」收呢?
01/26 23:48, 30F

01/26 23:48, , 31F
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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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8, , 32F
以漲停價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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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26 23:48, , 33F
SASA可以選擇不要下市價單的,不是嗎?
01/26 23:48, 33F

01/26 23:49, , 34F
而且200口一單,怎麼樣也要逐單更新價格重新計算啊
01/26 23:49, 34F

01/26 23:50, , 35F
當然苦主有簽期貨單組合單的同意書才能這樣子下
01/26 23:50, 35F

01/26 23:51, , 36F
所以苦主賠定 期貨商不用賠
01/26 23:51, 36F

01/26 23:51, , 37F
期貨商也可以保險起見以漲停價計算預估市價單不是嗎
01/26 23:51, 37F

01/26 23:51, , 38F
那KGI現在為什麼要改掉這程式呢
01/26 23:51, 38F

01/26 23:52, , 39F
但是也沒有規定期貨商不能以當時市價預估權利金不是嗎
01/26 23:52, 39F
還有 94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01/27 06:41, , 134F
雖然陳姓夫婦的案件似乎還在審理
01/27 06:41, 134F
※ 編輯: truthatell 來自: 59.104.211.245 (01/27 07:18) ※ 編輯: truthatell 來自: 59.104.211.245 (01/27 07:54)

01/27 07:56, , 135F
KGI改回去 我也要下一千萬!
01/27 07:56, 135F

01/27 08:05, , 136F
閣下也去開間期貨商 讓我來賺個一千萬
01/27 08:05, 136F

01/27 08:35, , 137F
我覺得這篇才正確耶
01/27 08:35, 137F

01/27 08:58, , 138F
規則被修改是事實...sasa犧牲沒有白費 XD
01/27 08:58, 138F
※ 編輯: truthatell 來自: 59.104.211.245 (01/27 09:10) ※ 編輯: truthatell 來自: 59.104.211.245 (01/27 09:24)

01/27 09:31, , 139F
還有追溯的? 可以申請大法官解釋了......
01/27 09:31, 139F

01/27 09:32, , 140F
應按受託買進之合計數量【先】向買方收取所需之權利金
01/27 09:32, 140F

01/27 09:32, , 141F
要紅得明顯你才會看是不是?
01/27 09:32, 141F

01/27 09:34, , 142F
至於期貨商要怎麼確認客戶帳戶金額是否足夠那是他要做的
01/27 09:34, 142F

01/27 09:35, , 143F
都說是「市價單」了,市價單的意義你搞不懂我也沒辦法
01/27 09:35, 143F

01/27 09:35, , 144F
那種成交量少的價外單1000口一口一口確認也不會超過10秒
01/27 09:35, 144F

01/27 09:36, , 145F
都說要先收足了,【先】收足的意義你搞不懂我也沒辦法
01/27 09:36, 145F

01/27 09:37, , 146F
沒有最高,只有更高這種市價的意義,你搞不懂我也沒法
01/27 09:37, 146F

01/27 09:38, , 147F
沒辦法啊,讓客戶下市價單就是要掌控的這種風險
01/27 09:38, 147F

01/27 09:39, , 148F
沒辦法處理就把市價單取消(也有幾家這麼做了)
01/27 09:39, 148F

01/27 09:39, , 149F
還有,成交量少,是因為921剛好沒來,來了就不是這回事
01/27 09:39, 149F

01/27 09:40, , 150F
也就是說,期貨商把遠月流動性小,改成半殘的市價單,
01/27 09:40, 150F

01/27 09:40, , 151F
真正發生921快市時,成交不到,這就是trade-off。
01/27 09:40, 151F

01/27 10:55, , 152F
膚淺,敢創市價單機制就應該盡力幫客戶爭取最佳價位。傻傻
01/27 10:55, 152F

01/27 10:57, , 153F
市價單量優先,價其次,何來最佳價位之有?若真的有,
01/27 10:57, 153F

01/27 10:57, , 154F
那也要「成交」了,才算最佳價位。KGI已爭取到了。
01/27 10:57, 154F

01/27 10:58, , 155F
改停版價,不看市場行情,沒有機制,二流期貨商…一定要找
01/27 10:58, 155F

01/27 10:58, , 156F
法條k死對方~~
01/27 10:58, 156F

01/27 11:00, , 157F
這都是事後論,如果921突然發生,沒有市價單的才是
01/27 11:00, 157F

01/27 11:00, , 158F
二流期貨商。
01/27 11:00, 158F

01/27 11:16, , 159F
請問期貨商有事先收取權利金嗎?
01/27 11:16, 159F

01/27 11:17, , 160F
叫貨之後收取的權利金不足,結果還能成交,這樣沒有疏忽嗎?
01/27 11:17, 160F

01/27 11:18, , 161F
照你這樣說,再也不需要保證金了,大家就出嘴就好
01/27 11:18, 161F

01/27 11:19, , 162F
那麼, 地上地下期貨商有什麼不一樣?
01/27 11:19, 162F

01/27 11:19, , 163F
這是法官自由心證囉。
01/27 11:19, 163F

01/27 11:51, , 164F
我也覺得這篇滿對的勒
01/27 11:51, 164F

01/27 12:04, , 165F
這不是法官心證的問題 而事實就是KGI沒收足這點違法了
01/27 12:04, 165F

01/27 12:04, , 166F
事後補收是違反法規的
01/27 12:04, 166F

01/27 15:52, , 167F
KGI沒過錯何必改程式 怕被人頭洗錢? 以前就不怕洗喔??
01/27 15:52, 167F

01/31 01:42, , 168F
為自己決策負責才是正道 金融市場沒有太多 "我以為..."
01/31 01:42, 168F

05/20 17:52, , 169F
胡扯一通
05/20 17:52, 169F

08/12 23:26, , 170F
08/12 23:26, 170F

09/15 06:36, , 171F
我覺得這篇才正確耶 https://daxiv.com
09/15 06:36, 171F
文章代碼(AID): #1DG3nFsF (O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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