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 Retirement Plan

看板Oversea_Job (海外工作)作者 (Qrz)時間17年前 (2008/01/06 17:1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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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一下我的狀況: 已婚,401K公司沒match,不確定幾年後是否會回台灣或是一直留在美國, 目前沒有參加任何retirement plan,而想今年開始參加, 這兩天正在比較各個plan,剛好發現這個版(ptt版實在太多了…),如獲至寶, 已找過精華區與前文的文章,但似乎沒有太多關於退休計畫的討論 (只看到一個401K的討論串), 我重視的是省稅的程度與領出的難度,所以想請教大家。 我列出我現在的想法,若有錯誤請指正。 Roth IRA vs. Regular bank account (這兩種accounts都是post tax money) Roth IRA的話, 本金: 五年後的任何時候領出都不用繳稅 (因為是post tax money)。 本金以外的部份:59.5歲前領的話,須計入當年income且有10% penalty, 59.5歲後領是tax-free。 所以,Roth IRA相較於Regular bank account是顧到了省稅的可能與領出的彈性。 所以我會考慮把Roth IRA放滿,這個想法對嗎? 另外,就是有規定一個薪水的範圍才能放, 那這個範圍指的是扣掉deduction後的income嗎? 還有couple兩個人加起來最多可放到10k是嗎? 401K vs. Regular bank account 401K可tax defer ,但領出時就須算入當年income, 領出亦有條件,若不符條件須加10% penalty。 若公司有match,至少存入match的部分,怎麼算應該都是划算的,可惜我公司沒match。 我若幾年後搬回台灣: 若之後在美國沒收入的話, 則分批領出,就算有10% panalty但可避掉現在20-30%的tax,仍是有利的。 See example: http://www.willieliao.com/?p=7 但我若一直留在美國呢? 我若一直留在美國:若中間有幾年沒收入,或59歲後沒收入, 則情況跟離開美國的情況相似。 但我若一直有穩定收入,領出時的tax是on top of the income, 且再加10% penalty,可能不划算。 例如:每年存15k,五年存了75k, 五年後雖然有工作,但仍須要這75k時, 若拿出來不但要加在income上,還要再付10%,好像不太合算。 有人可以談談這部分嗎? 另外也有個問題這裏,是我可以最高存到15.5K/yr, 是不是我也可以幫spouse存到15.5K/yr? 好像還有一個Roth 401K,是不是像401K但是是post tax money, 所以本金提前領出沒問題?有人知道這個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6.89.224

01/06 18:03, , 1F
IRA每人每年最多放4k,滿50歲後可放到5k.
01/06 18:03, 1F

01/06 18:04, , 2F
報稅時,常用的收入標準是AGI,即1040表格第一頁最末一行.
01/06 18:04, 2F

01/07 01:13, , 3F
IRA上限2008年調高到5000, 50歲有 6000
01/07 01:13,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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