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新型專利
※ 引述《edar007 (太湖小魚)》之銘言:
: 有幾個方面可以探討,
: 一、若是新型,未經實體審查,專利是否enforceable,
: 尤未可知。
這個解答我有疑意,因為原po已經說是91年,
那時新型仍舊有審查吧,
93年以後才是形式審查吧?!
: 二、即使專利有效,也不必定侵權,必須經由下列步驟判定:
: claim construction(判定請求項的範圍)
: apply claims to accused device(比對請求項與被控物品)
: 因此,看起來很像,不必定侵權。
同意~~重點是解讀專利範圍!
: 三、台灣採先申請主義,因此即使你父親先發明,未申請專利,
: 即未享保護。然而,若是你父親在發明使用時,而後公開使用或
: 見於公共刊物,而patentee又再之後申請,其專利無效。
另外關於原PO說對方寄新型專利的警告信,
不知他是否有把比對後的摘要節錄出來,
否則若隨意寄警告信函,
也許會違反公平交易法吧(這不太確定,不過確實不能隨意亂寄警告信函)
: 總結:
: 一、先把專利調出看,經過專業請求項比對後,可知是否侵權。
: 二、舉發對方專利無效。
: 三、握有上述第三條的證據,可使對方專利無效。
: 四、若對方有製造類似產品,可調查他是否具有相關的專利,
: (若是國外有製造類似產品,很大的可能是你們雙方都侵害國外在台的專利),
: 或有無相關侵權,若無;即可與其溝通,看是要兩敗俱傷(你向國外的公司檢舉他),
: 或是和解收場。
: 總歸一句話,有錢能使鬼推磨。
: 我已經沒有特異功能了,
: 還要在這惹人嫌嗎~~~~~
: ※ 引述《gibaman ( )》之銘言:
: : 最近我父親收到一個新型專利的警告信
: : 對方說我父親侵權
: : 對於侵權的物品 對方於91年申請專利 (新型)
: : 而我父親從事生產 此物品 使用 也是大約從91年開始 甚至更早
: : 我父親說 他是參考國外產品 再加以改良
: : 根本不知國內有人已申請專利
: : 而兩物品 雷同處不少 但是我方根本無意模仿對方的東西~ 只是碰巧
: : 直到最近才發現~因為被對方記警告信 請問這樣有侵權的嫌疑嗎
: : 謝謝各位大大的回答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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