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申請專利的問題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人生不如意 十之八九)時間18年前 (2006/06/11 16:41), 編輯推噓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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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erico (婷兒養的小熊)》之銘言: : ※ 引述《H9 (人生不如意 十之八九)》之銘言: : : 由於日前才發現有這個版 (PTT真好T^T) : : 花了點時間爬文 得到了許多有用的資訊 : : 然而還是有些地方 畢竟不是專業 : : 還是需要版友指點 : : 以下是我的幾點小問題 : : ================================== : : 1。專利事務所之營運,其服務項目包含了哪些? : :   專利內容的編撰(代筆、插圖),各國現有專利的搜尋, : :   前人專利的規避,專利範圍的設定,各國專利省察流程的代理事務 : 事務所應該只負責專利內容的編撰(代筆、插圖)以及專利範圍的設定。 : 一般事務所沒有所謂的幫客戶作現有專利的搜尋,有的話應該也是要收費的 : 另外,前人專利的迴避應當是發明人在作的事吧,如果你的發明與先前技術 : 相同,抱歉,有在好的文筆,如何強詞奪理,一樣的發明就是一樣的發明。 : 事務所只是把你的發明與你所提供的先前技術彰顯出來,並且寫出你的發明 : 和你所提供的先前技術之差異,這個差異就是你所能主張的專利範圍。 : :   這些是我目前所想到我可能需要的項目, : :   在充分溝通的情況下, : :   不知專利事務所是否這些都能夠達到? : 我想應該是不能達到的,你上面講的例如前人專利的迴避,應該是發明人要 : 做的事情。若你的發明與先前技術相同,我們就算用換句話說的方式,或者 : 寫火星文的方式,也是紙老虎,一搓就破。講好聽一點的就是給客戶看爽的 : 完全沒有作用。 : : 2。發明專利部份,台灣的發明專利, : :   於其他國家有所謂的優先權嗎? : :   或是還需申請美國專利,才得以保障於國外的專利權力呢? : 要看各國的規定,大陸不能主張台灣優先權,因為是敵對關係。歐盟也不能 : 主張台灣優先權,一般的做法是台灣與大陸之申請案同日送,歐洲主張大陸 : 優先權。 : 同樣的道理,台灣也不能主張大陸優先權,所以一般的做法是美國先送審, : 台灣主張美國優先權。 不知我是否有錯誤的了解 如果要申請的話 逕行申請美國 將會得到台灣以及其他地區(大多數)的優先權 是這樣說的嗎? : : 3。事務所的服務,會接受以個人名義申請的專利代理嗎 囧? : :   感覺似乎是廢話,不過若是沒有企業公司撐腰,可能會吃虧? : 當然會接受。不過事務所一般都會要求小公司以及個人要先付款才開始進行 : 撰寫的工作。 : : 4。如果是如同以上整套的流程,國內+國外(美)申請的收費, : :   會不會相當可觀呢?聽聞美國申請的規費驚人,是被坑了嗎XD : 金額相當可觀,專利這東西是有錢人在玩的東西,絕對不是窮人在玩的,申 : 請前一定要好好考慮,是不是有申請的必要。因為專利過了之後,每年還要 : 繳交給政府規費,費用也相當可觀。如果養一個沒用的專利會花非常非常多 : 的錢。再說,專利只能主張與先前技術有差異的部分。 我去查了一下,美國專利申請的Fee(Design+Utility) 大約5000美金的規費 這樣算起來應該不到20萬 還是有更多o.o? 另外 maintenance的設定 不知道是什麼意思(3.5 7.5 11.5yrs) 這是說如果我付3.5的錢 超過3.5年 則專利不屬於我嗎? 聽說發明專利保障20年的 這樣是我每3年要再去交一次錢才有嗎? : : 5。友人向我推薦理律事務所,不知還有無其他有信譽的代理呢? : : 感謝 若有爬文未周全之處還請見諒 : 聽說理律事務所價位非常貴,另外,北美事務所聽說口碑不錯,服務費應該 : 也是非常貴,本人所在的XX群品質應該也不差,但是也有可能採到地雷,例 : 如你的案子剛好給新進人員寫。 可否透露一下大約的價位,非常貴和普通貴是怎麼個區別XD 感謝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219.118

06/11 20:57, , 1F
之前在學校看到理律的美國申請費用10萬台幣(學校申請)
06/11 20:57, 1F

06/11 20:58, , 2F
應該算非常貴的 不過想要有專利除了申請費之外 可能還有
06/11 20:58, 2F

06/11 20:59, , 3F
證書費+年費(隨著時間增加愈來愈貴)+申請過程中的答辯費用
06/11 20:59, 3F

06/11 21:18, , 4F
我不太懂"得到"是什麼意思,不過你應該知道什麼是"主張"
06/11 21:18, 4F

06/11 21:22, , 5F
因為在台灣先申請,故我在美國"主張"台灣的申請日,作為我
06/11 21:22, 5F

06/11 21:23, , 6F
發明有效的日期,這個叫做"主張"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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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1:24, , 7F
北美好像美國案的服務費60K N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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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1 22:29, , 8F
順便再提一下,專利的有效期限20年是從申請日開始算
06/11 22:29, 8F
文章代碼(AID): #14YzT3eQ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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