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幾個問題請教
謝謝回應 不過還是有一些讓A朋友很頭大的問題
: 台灣新型採形式審查,幾個月就可以核准
: 所以建議快去大陸申請
那個比賽 金獎獎金20000美金 不過銅獎卻只有1000美金
換句話說 A朋友為了保護他的構想 如果趕在比賽前申請專利
起碼要花 TW 2.5萬 + CN 3.5萬 = 6萬 而銅獎獎金卻只有3萬台幣 不划算
所以..目前A朋友的做法是先申請TW新型(說明書自己寫)=規費三千元
要是沒得獎 再趕快申請CN專利以及TW新型技術報告 (當然CN要賭一下了..)
從申請日到得獎公佈日之間約有4個月的空檔 只能祈禱這段期間TW不要核准了 ^^b
: 基本上,這是智慧局的錯誤了,准了不該准的專利
: 這個時候已經合法取得專利,那就放心去實施
: 即使知道有上位麵包專利,也千萬要裝做不知道
: 專利權人可以合理相信智慧局所做之決定
: 若是不知情而行使專利權,那稱之為善意...專利法對善意有保障
: 若是知情(已經有檢索,或是收到上位專利的存証信函)而行使,那就不是善意了
: 造成侵權的機會很高很高
再請教一個將來會遇到的情況
A朋友請的是新型專利
如果這個新型專利 型式審查準了
新型技術報告也找不到足以否定新穎性的前案
那麼 A朋友就可以安心的請人代工 製造這個專利商品?
即使將來被舉發 有人找到非常類似的前案(此前案在新型技術報告中並未提及)
那麼還是可以認定A朋友是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行使專利權 就「無須賠償」嗎?
換言之 A朋友要商品化之前的一個很重要的動作 就是「申請新型技術報告」
然後仔細比對裡面的前案
若A朋友的商品都沒有被技術報告裡面的技術..「抓」的話
那A朋友就可大方地、很安心地商品化了?
(不好意思又是一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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