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專利師與專利代理人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gpo)時間17年前 (2008/02/10 18: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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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Examination 看板] 作者: gpo (gpo) 看板: Examination 標題: [閒聊] 專利師與專利代理人 時間: Sun Feb 10 12:33:37 2008 話說專利師法今年開始實施 我查了一下該法內容與專利代理人的執業內容 發現 專利師法 專利師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專利之申請事項。 二、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 三、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定、授權實施之登記及特許實施事項。 四、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之專利業務。 專利代理人管理規則 專利代理人受委託之業務範圍如下: 一、專利之申請事項。 二、專利之異議、舉發事項。 三、專利權之讓與、信託、質權設定、授權實施、特許實施事項。 四、專利之訴願、行政訴訟事項。 五、其他依專利法令規定之專利業務。 發現專利師比專利代理人少了 專利之訴願、行政訴訟事項。這項業務 我想考今年的專利師 但是我想請問 既然已經不受理專利代理人的申請 為何不讓新的專利師有這項執業內容呢? 為何這兩者有差異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02.63

02/10 12:54,
http://kuso.cc/3duG 專利師法
02/10 12:5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81.204.107
文章代碼(AID): #17hjKHtO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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