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教關於專利師規則修改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qrst)時間17年前 (2009/04/04 16:24),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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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rst (qrst)》之銘言: : 專利師規則最近有修改,把選試50分及格條件取消。 : 去年應考且依新規則可及格的人, : 可向考選部申請撤銷原(不及格)處分嗎? 先謝謝幾位版友提供看法。 我再補充後續得到資料: ◎「專利師考試規則」的法律位階? 由中央法規標準法第3條: 各機關發布之命令,得依其性質,稱規程、規則、細則...。 可以間接說明其係「法規命令」。 ◎「法規變更」是否是行政程序法第128條第1項第1款所稱之「事實變更」? 陳敏老師於「行政法總論」一書中解釋為肯定。 理由係依據同法第123條第4款解釋。與 lonelyboat 版友所述相同。 ◎「不及格」是否是「具有持續效力之行政處分」? 考試及格與否的決定是行政處分(司法院2810號解釋) 但,是否具持續效力我無法判斷。 「行政法總論」書中有舉一程序重開實例,節錄如下: 主管機關於3月1日,對B為停止營業之行政處分。同年6月1日,原據以停止營業 之法律被廢止。B得以之為由,請求主管機關重新進行行政程序,廢止原停止營 業之決定。 謹簡述如上~ 除上述外,還有生效日、施行日、行政程序除外事項等爭點。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去年的應考人,有相同情況?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3.66.97 ※ 編輯: qrst 來自: 203.73.66.97 (04/04 18:07)

04/04 23:09, , 1F
律師高考有相同情況的一堆 很久以前並不是固定錄取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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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3:10, , 2F
那改8%之後 以前那些名次前8%但未錄取的人 有人變錄取嗎?
04/04 23:10,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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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某一年開始不考三民主義~那可以拿前一年的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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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計三民主義來看嗎? 當然是不行! 考試成績也是有權利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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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啊:p 總不能考一次用幾十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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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4 23:45, , 6F
optik 版友舉的例子很容易瞭解 :) 謝謝
04/04 23:45, 6F
文章代碼(AID): #19rnbLRK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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