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說與網路遊戲的專利

看板Patent (專利)作者 (hifree)時間13年前 (2012/05/31 20:18), 編輯推噓1(102)
留言3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 VanDeLord:台詞跟小說一樣才會有問題,小說與遊戲表達形式不一樣 05/31 19:58 這個叫重製,不是改作 改作依著作權法之定義乃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 另為創作 意思就是結構內容相同,但表現形式不同 譬如小說改成電影,電影改成遊戲.......等形式轉換 依著作權第 28 條條規定仍需經著作權人之同意 學者章忠信及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亦採相同見解 http://www.lawbank.com.tw/treatise/dt_article.aspx?AID=D000021513 http://cc.camel.ntcpe.edu.tw/ezcatfiles/b012/img/img/922/comp904c.ppt 著作權法第三條第一項第十款規定「改作」的定義為︰指以翻譯、編曲、改寫、拍 攝影片或其他方法就原著作另為創作。將武俠小說或電視劇的內容製作成電腦遊戲 軟體,也是一種「改作」,應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同意。否則可能侵害著作權人的 改作權。    依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擅自以改作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 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4.8.98.142 ※ 編輯: hifree 來自: 124.8.98.142 (05/31 20:34) ※ 編輯: hifree 來自: 124.8.98.142 (05/31 20:36)

05/31 22:34, , 1F
謝H大 以後也請繼續多多指教
05/31 22:34, 1F

05/31 23:55, , 2F
感謝提供斧正意見~
05/31 23:55, 2F

06/01 23:06, , 3F
謝謝您,萬分感激您專業的解釋
06/01 23:06, 3F
文章代碼(AID): #1Fns5uAq (Patent)
文章代碼(AID): #1Fns5uAq (Pat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