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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請問有無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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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owhair (我是惡魔)時間18年前 (2007/04/05 20: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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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感謝您回答這麼一大篇. 從回文裡面看起來,你似乎是認為這種案件在實際上不. 可能發生,這點我也是相當認同的。不過縱使發生機率. 極小,我覺得也不能就說他沒有討論的必要,畢竟看看. 法律條文裡頭一堆根本不會用到的條文,還是有一堆學. 者發表文章,設計一堆奇怪的問題作討論,可是我們不. 能不去看,這是
(還有250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MicroOptics (啦)時間18年前 (2007/04/05 08:4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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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要告訴我說你老師是理工畢業的. 尤其是當外審的 那不用太認真做答 亂搞. 你講的不當得利 乙失甲得無法律上的原因. 侵權行為 甲因故意不法侵害乙的權利. 你認為成立嗎 我個人認為問題不清不楚. 要如何下價值判斷 又不是有判決的案例. 不過如果是只就題意做答 所謂有權利便有救濟. 故乙的權利為何
(還有615個字)

推噓3(3推 0噓 3→)留言6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owhair (我是惡魔)時間18年前 (2007/04/02 12:44),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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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甲的責任。關於對丙請求專利法第40條,. 條文是寫「公開後」呢,. 所以可以解釋說公開前的行為不能依第40條解決嗎?. 那像本案乙廠商的專利還沒公開,. 所以在公開前,丙他所做的行為,. 乙是不是有其他的管道去主張請求補償呢?. 記得有人說用侵權行為或不當得利,. 不知道是否可行阿?. --.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pman (epman is good)時間18年前 (2007/04/02 03:27),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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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註明一下,我是新手! 這學期正在旁聽專利法,剛好有做了些筆記^^. 在專利法16條雖然是說甲有保密的義務,但是呢!並沒有刑責的規定. 但是可以引用刑法132條(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317條(洩漏業務上知悉工商秘密罪),318條(洩漏職務上工商秘密罪)以及民法中的不當得利等法條來解決. 另外在專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owhair (我是惡魔)時間18年前 (2007/04/02 01: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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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財局的職員甲,受理乙廠商申請的新式樣專利,. 於審核過程中,甲將該設計透露給丙,丙見有商機. 可圖,於是便開始大量生產製造販賣,海撈一票。. 請問乙廠商有無救濟管道?. (專利申請尚未核准,所以沒有被侵害到專利權,對嗎?謝謝解答。).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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