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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論文發表與新穎性優惠、國際優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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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forman (forman)時間13年前 (2013/01/06 14: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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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先申請原則是對的. 但擬制新穎性使用時要注意一點"前案必須於後案審查時公開或公告". 以審查官角度來說,當要審查A時,若B沒有公開或公告,是不能用擬制新穎性. 這一點要特別需要注意. 請問2010年5月拿到台灣專利,是申請日?核准日?.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推噓3(3推 0噓 0→)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zweisteine (聖人見微以知萌)時間13年前 (2013/01/05 17: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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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故事告訴我們(應該說是那些教授們),. 不要老是在那邊為了搶論文點數急著發表了,. 乖乖先申請再發表才是王道。. 如果真的一定要儘快發表論文,請依照下面的作法:. 1.把整篇待發表的論文複製貼上. 2.把所有圖式獨立成一份文件. 3.意思意思的寫幾個claims. 4.花個一百多美金申請US p
(還有106個字)

推噓3(3推 0噓 7→)留言1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kkk (達克)時間13年前 (2013/01/05 11: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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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 小弟之前看錯. 但我一直對此很有疑問. 如果我看到一篇發表的期刊 我大概一兩天就可以寫好claim. 一星期內就可以送件 如果我要惡搞某教授 不是很容易?. 六個月的優惠期形同虛設. 另一方面 31條 是先申請原則 可用權利範圍不同避開. 23 是擬制喪失"新穎性". 好奇的是 雖然明文未

推噓3(3推 0噓 17→)留言2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122s91 (lo)時間13年前 (2013/01/04 16:2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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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因為B申請而擬制喪失新穎性 (專23). B因已見於刊物而缺乏專利要件 (專22-1). 這樣對A非常不公平!!. 為何A不能主張專利優惠期6個月 (專22-3-4) 非出於本意而洩漏??.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2.104.127.

推噓5(5推 0噓 7→)留言1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dakkk (達克)時間13年前 (2013/01/02 22:08),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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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覺得要區分一下. 如果B的專利是抄自A的 個人覺得A應該請的成功. 如果B是不小心發明出跟A一樣的發明 AB均不予專利. 通常A應該可主張B是看A發表期刊上的論文申請的. 小弟的意見 不過還是要高手解一下.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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