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不適任教師 8年來僅鍘288人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站上夢想的舞台)時間16年前 (2010/03/21 16:1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2 (看更多)
原文吃光光 重點是問題根本不是「舊」考績制度。 依照舊的制度,一個很混的人員,長官一樣可以打他丙呀! 只是大家都以和為貴,所以很少給很難看的考績。 但既然馬政府真的有心要讓公務人員混鐵飯碗的心態改變, 那要改的就不應該只是改一部份。 為啥法官不在草案中?憲法保障? 那就不能修法嗎? 為啥老師不在草案中?因為老師不等同於普通公務人員? 打混的老師一堆,之前發生的幾件性騷擾學生案,老師也個個「師師相護」, 爽爽打混也是每月領薪水...... 為啥軍人不在草案中?那警察就該死囉?? 只是考績要吃餅,領納稅人錢的都得算在內,這樣才公平呀? 總結就是若要擁抱「考績吃餅制度」,那就全部領納稅人錢錢的都得算進去。 否則就不要執行一個這麼不公平的制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2.193.93
文章代碼(AID): #1BfTIcrK (PublicServan)
文章代碼(AID): #1BfTIcrK (PublicServ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