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同公不同命 謝文定:法官不適用3丙退場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幸福是什麼)時間16年前 (2010/03/26 00:07), 編輯推噓8(8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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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考績法應一體適用公務人員,但「三丙退場機制」卻有排除條款引發質疑。司法 院秘書長謝文定上午在立法院司委會答詢時表示,法官、檢察官雖適用考績法,但依據大 法官釋憲,法官非受懲戒不能撤職,不適用三個丙等撤職規定。讓立委質疑有特別待遇。 銓敘部推動考績法修法,公務員十年內累積3個丙若無法用記功抵消,就要被迫退休或資 遣。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上午審查公務人員懲戒法草案,朝野立委追問司法院的態度 。 謝文定答覆立委賴士葆質詢時表示,法官也是公務人員,適用考績法,但根據大法官解釋 ,法官除了遷調受到保障,非受懲戒不能撤職,若考績法三丙撤職規定納入法官,恐有違 憲問題。檢察官同樣比照法官。銓敘部已考量到這點,做了不同規定。 賴士葆追問,這是否代表法官考績連年拿丙,也不會被撤職?謝文定表示,經公懲會懲戒 後,就能令其去職,法官法草案中也增訂評鑑,納入法官退場機制。立委呂學樟質疑,法 官可適用考績法草案中增設優等措施,但法官卻不適用丙等退場,占盡好處,三丙退場雖 有爭議,但應排除法官嗎? 民進黨立委柯建銘指出,考績法改革引發軒然大波,但考績法是行政懲處、公懲法是行政 懲戒,懲戒法或考績法雙軌制度並存有結構上的矛盾,兩法出現競合問題誰為準?謝文定 表示,同一個行政違失行為,經過公懲法懲戒之後,原本的行政懲處就失去效力,兩者發 生競合時將以公懲結果為主。柯建銘說,行政主管在面對公務員行政違失時,可以決定適 用那一項法律,主管心證將產生影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231.77.106

03/26 00:09, , 1F
烤試院表示:法官是人,公務人員是狗,命不同
03/26 00:09, 1F

03/26 00:10, , 2F
其實我覺得不必要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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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11, , 3F
強制3%是錯的,不必要求法官適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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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11, , 4F
行政也不應適用才是應該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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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12, , 5F
來個軍公教法都強制百分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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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只是拉著大家一起爛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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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13, , 7F
重點是行政不應該有這強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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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24, , 8F
軍教也會適用優等吧?但沒丙,真心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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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考績法修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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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反對"提高約聘僱"人員的"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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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30, , 11F
請大家關心是否有"其他修正案"想挾帶過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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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0:35, , 12F
沒辦法,執政爛,什麼奧步 抹黑都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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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8:06, , 13F
柯委員說得好,考績法應為獎優用,懲戒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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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8:07, , 14F
才是督促與汰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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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9:40, , 15F
柯委員什麼時候變的這麼有法律素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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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09:41, , 16F
說的真的是事實~~
03/26 09:41, 16F

03/27 00:45, , 17F
要把3%納入法官~這樣他們才會有動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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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46, , 18F
可以大舉調查那些提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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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7 00:47, , 19F
不然他們只會眼睜睜看著基層一個一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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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01:40, , 20F
考績法草案說是"強制資遣"或"退休",不是"撤職"啊~
07/07 01:40, 20F

07/07 01:40, , 21F
為何不適用?最好是適用,大法官很快就釋憲了 XDDDDDD
07/07 01:40, 21F
文章代碼(AID): #1BgufAIR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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