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高考綁約及商調的疑問

看板PublicServan (公職)作者 (米米恩)時間16年前 (2010/05/06 12:31), 編輯推噓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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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想請問大家一個問題 公務人員考試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務人員之考試,分高等考試、普通考試、初等考試 三等。高等考試按學歷分為一、二、三級。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原分發任用 之主管機關及其所屬機關、學校以外之機關、學校任職。」 同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規定:「本法第三條第一項所稱及格人員於服務一年內不得轉調 ,指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一級考試、二級考試、三級考試、普通考試及初等考試及格人員, 於考試錄取訓練期滿成績及格,取得考試及格資格之日起,實際任職一年內不得轉調。」 請問如果是去年98年考上,且四個月基礎訓練期滿(被分發到學校任職) 那麼想從現在的學校商調到另一個學校,是否不受一年四個月的綁約限制呢? 先謝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9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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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受阿 你的分發單位是"那個學校"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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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發到高一點的機關,就可以調所附屬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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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法第3條的主管機關有函釋,比想定中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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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XX市政府XX局,可至XX市政府所屬任一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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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即使是分至XX局附屬機關,主管機關亦是XX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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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BuaOv8O (PublicServ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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