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請問一下十五歲以下的問題
在特境條例裡
第 7 條 符合第四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第五款或第六款規定,並有十五歲以
下子女或孫子女者,得申請子女生活津貼。
含不含滿15歲而未滿16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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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0.30.34
推
06/25 15:21,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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